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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国家提出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90年代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进入新世纪,党和国家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重要变化。
一、我国环境立法进展(略)
二、我国环境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我国当前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略)(二)环境问题的成因分析
我国环境问题的成因是复杂的、综合的、多方面的,包括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体制机制尚不顺畅、公民环境意识不高、科技水平整体落后、经济水平尚处于国际产业分工的低端等重要方面,这是众所周知的。下面我仅就干部政绩观、法制建设、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等问题汇报如下看法:
1.GDP唯上的政绩观尚未根本扭转是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内生性原因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仍是重经济发展,重速度、重规模、重眼前;轻资源环保,轻效益、轻创新、轻长远,以GDP论英雄,急功近利,导致环境与经济综合决策失误、行政不作为和行政干预环境执法等现象长期存在。环保部门面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在执法中“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一些地方片面强调营造“宽松”的发展氛围,有的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挂牌保护”,出台“企业宁静日”等土政策,不准执法部门进园区、厂区检查,干扰正常执法;有的在进行决策时,未严格依法行政,环境信息不透明、忽视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引发一系列群体性事件;有的对环境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遇到问题相互推诿,避重就轻,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一些地方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片面追求GDP,不履行环境责任或履责不到位,已经成为制约资源环境保护的重要原因。
2.“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制度性原因
我国环境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随着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日益突出,环保监管压力不断增加,环境法制建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十分突出:一是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与缺乏有效法制手段、经济手段管理环境的矛盾日益显现;二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要求与环境法制建设粗放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三是群众环境维权意识增强、跨界损害事件增多与民事赔偿、调处能力滞后的矛盾日益凸现;四是环境违法现象普遍、环境纠纷群体性事件增多与环保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执法不力的矛盾日益加剧;五是群众环境信访案件走向复议、复议案件走向诉讼的快速变化趋势与有关部门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不高、司法诉讼渠道不畅通的矛盾日益明显;六是国家对环境法制的更高要求与相关的基础性研究、机构设置以及执法能力不强、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加大。
环境法制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违法成本低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这既有立法不足的问题,也有行政执法、司法不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