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强制法的颁布施行,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以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努力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行政强制法对谁有权设定行政强制、可以设定哪些行政强制、怎样设定行政强制作了严格规范。对此,宋大涵说,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的这些规定,恪守立法权限,遵守法定程序。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时,认真对照行政强制法和有关上位法的规定,保证提请审议的草案中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与行政强制法保持一致。
他强调,起草法律、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应认真调查研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对设定的必要性进行专门论证,对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确有必要设定的才能写入草案,并向制定机关专门说明设定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未经听取意见,未就设定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作出说明的,不能提请制定机关审议。
行政强制的实施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并要求实施行政强制遵循适当原则,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
讲课预约电话:13811229543李助理(微信同号)
上一专家观点:丁元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几点想法
下一专家观点:郭志刚:人口战略与现行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