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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城镇化模式是以土地财政和低附加值工业为主要驱动力的,即在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地方经济运行框架下,地方政府以相对较低的地价从农民手中取得土地,通过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将“生地”开发成为“熟地”之后,一方面低价放量供应工业用地,开展大规模招商引资,以期形成政府税基和就业,另一方面高价限量供应商住用地,撬动城镇房地产业发展,以期获取高额土地出让金,用以支付高额的公共支出和偿还高额的借贷本息,从而推动城镇空间再生产和经济高速增长。
我们可以将这种以土地扩张为主体的城镇发展模式称作“城镇经营1.0”。这是我国加速城镇化期的前半段,也就是从1996年我国城镇化率突破30%(即30.48%)到2012年突破50%(即51.27%)期间,我国城镇化模式的主要特征。
这种以地为主的城镇化降低了城镇人口、资源和产业的密度与联系,抑制了城镇生态系统的形成与演进,从而导致了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城镇经济缺乏自生能力、房地产泡沫化严重、政府财政风险大、就业的不充分、社会非包容性发展等众多“城镇病”。
未来需要转向以人为本的城镇化,通过提高人口和产业的密度、联系与多样性,提高城镇的集聚经济效应与网络协同创新效应。建立更加科学、更加综合的现代城镇规划管理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而且,考虑到第三次工业革命为中国城镇进入全球生产网络的高端和中心环节、实现城镇“能级”的跨越与赶超提供了“机会窗口”。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新”就是要应用一切人类文明的先进成果,采取一切可能的先进技术,提高中国城镇的质量、能级和综合竞争力,特别是要建设在全球城镇等级体系中居于控制中心地位的世界城市。
沈体雁 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