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模式的重要特点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仅业主将工程首先视为投资项目,而且建筑师、承包商都从这一优先次序出发。在指定专业分包商时,通常只规定基本要求,以使建筑师、承包商共同寻求最经济的方法。为了有效地参与竞争,一般都将整个项目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工作包。由不同的专业分包商负责各个工作包的设计、制造或提供材料与构件并负责施工与安装。分包商的设计工作由建筑师负责协调,工程构件、设备制造或供货、施工由总承包商协调,而在大型项目中,通常由管理经理(CM)负责协调。虽然这种协调对施工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但仍然有许多一时难以确定或未预料到的问题留给专业分包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逐步解决。专业承包商必须保证其分包部分的工程施工与其他分包商的工程在设计和管理上的准确衔接。这种双重的协调反馈、依靠项目相关各方均能遵循公认的控制程序、规范和技术标准。
EPC模式的系统性和有效性依靠广泛使用成熟的通用技术。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不会为解决同样问题发生重复劳动。专业分包商使用他们所熟悉的通用方法,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能够在短期内及时供货的材料、半成品与构件。
EPC模式的另一重要特点是咨询工程师提供各专业完整的设计,但设计阶段只到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深度,不出详细设计即施工图,而后者是由承包商完成的。特别是一些较独立的分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有时亦称二次设计,是由专业分包商独立完成的,但需由建筑师批准。如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分包商的分包工程施工报价中自然已含有设计费用,不再单独提出。有时设计人员也会选定重要或用量大的标准化材料、构件或设备,但必须明确说明,以便使专业分包商容易确认所选定的构件。但在国内目前比较常采取的方式是由设计院提供专业完整的施工图设计,然后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只有少量的专业施工图由专业承包商完善设计并施工建造。
而施工用的设备和材料采购一般由专业分包商进行,但一些重要的大宗材料和设备须经总承包商确认或指定品牌及型号;也由直接由总承包商全面负责采购管理,提供给专业分包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选定构件或设备,专业分包商都必须利用其在本领域熟悉掌握的市场信息和专有技术选用或提出选用某种构件、材料或设备的决策或建议,从而可寻求设计要求的性能价格比最优的物料。同时,两种方法之下,大多数情况下皆由专业分包商出面采购,他对供应商的熟悉和批量规模可大大降低物料成本。
其另一重要特点是,建筑师熟知市场状况,他们不仅将其设计看作建筑作品,亦了解其设计是影响业主投资回收成功与否的关键。因此,奠定了EPC模式中承包商早期介入项目的基础,承包商对设计提出的便于施工、缩短工期、降低成本的建议不会受到建筑师的轻视甚至因影响建筑效果引起其反感。没有这二基础存在,承包商对设计的充分介入是很难实现的。
EPC项目管理班子的组织模式和对成员的素质要求也是由别于传统的施工企业组织班子的。这也是EPC项目成功的关键所在。
在从事EPC工程项目的公司中,一般采用矩阵式的组织结构。根据EPC项目合同内容,从公司的各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组,以工作组(Work Team)的模式运行,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作组的活动。同时,公司的各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的法定权利对工作组的工作行使领导、监督、指导和控制功能,以确保工作组的活动符合公司、业主和社会的利益。在EPC合同执行完毕后,工作组也随之解散。
EPC工程项目对项目经理的要求有别于传统的施工经理或现场经理。EPC的项目经理并不在于掌握多少技术,认识多少朋友,而是对项目全盘的掌控能力,即沟通力,协调力和领悟力。尽管对EPC项目经理在专业技术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但他必须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这些综合知识的要求是远高于普通的项目管理的。
由于EPC模式已成为工程建设的最高境界,对于工作组成员的素质要求是远高于具体的施工管理组的。在国际EPC项目的工作组成员不乏MBA、MPA、PMP以及技术专家,他们往往是在专业上的技术专家,同时也是管理协调方面的能手;不仅在技术工作、设计工作、现场建设方面有着多年的工作经历,而且在组织协调能力、与人沟通能力、对新情况的应变能力、对大局的控制和统筹能力方面均应有出色才能。正是高素质、高效率的团队形成对项目经理的全力支持才得以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
EPC模式为我国现有工程建设模式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变革动力。通过EPC工程公司的总承包,可以解决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在EPC工程的项目管理中将设计阶段与采购工作相融合,或称采购纳入设计程序,在进行设计工作的同时,也开展了采购工作;设计工作结束时,采买工作也基本结束。由此,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质量,节省投资费用。在工程施工建设的实施阶段,EPC工程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将专业的施工工作通过透明、公平的招标分包给专业承包商实施,确保了工程质量,同时避免了工程中的浪费。在工程的试车及竣工方面,EPC工程公司对项目的整体系统的熟悉和强大的技术势力顺利实施试车工作,避免了多家单位施工,试车扯皮,难于竣工的问题。EPC模式体现了对投资控制的龙头作用且贯穿了工程建设的始终,并且利益主体单位也只有一个,能够实现对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
由于EPC模式的上述特点和优势,成为越来越多的业主在建设项目时首选考虑的实施模式。同时,提供EPC服务模式的工程公司也大量出现,尤其是以设计单位主导的EPC工程公司成为我国目前工程建设领域新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