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公司党委中心组举行8月份集中学习,邀请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高级顾问白永亮主讲“《社会保险法》的亮点暨对企业用工的影响”。
公司领导徐平、朱福寿、童东城、范仲、欧阳洁、刘卫东、周文杰、马良杰、周强、蔡玮等参加学习。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范仲主持学习。
白永亮说,法规政策是影响企业劳动关系的主要外部因素之一。2008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12部对企业具有深远影响的劳动法律法规,《社会保险法》是其中的一部支架性法律。国家在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立法的内容越来越刚性化,立法宣传越来越基层化,相关政策也越来越透明化,这必然对企业用工产生影响。
白永亮说,《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打破了原有的社保格局,实现了社会保险的全民享有,社会保险成为企业用工必须考虑的法律要素。在《社会保险法》的法律框架下,社保可以跨区域转移,使得异地就业参保有了制度保证;参保范围与缴费基数都有所扩大,企业用工成本也将有所增加;各地原有社保优惠政策与新法或有冲突,企业需要重新考虑相关投资要素;另外,企业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也将逐步显性化,需要企业为此建立社保预案机制。在《社会保险法》的影响之下,多元化用工将是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的必然选择。
范仲在讲座结束后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及各单位广泛开展《社会保险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在用工上树立守法意识;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做好《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参加培训;要对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抓紧清理公司现行社会保险方面的制度,凡与《社会保险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要予以修订或者废止,同时要注意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实现平稳过渡。
据了解,《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该法涉及公民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是社会法领域的一部支架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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