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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祖六,毕业哈佛大学/博士研究生董事、职业经纪人、曾任美国高盛投资银行经济研究执行董事、先后供职于亚太局、财政事务局和研究局,从事经济研究。主要成果:《全球竞争力报告》在国际上具有广泛影响。
用聪明有效的监管代替全能严厉的监管
胡祖六认为,理想的监管是宽松而不松懈的。
对于金融创新来说,中国目前面临极好的、难得的跳跃式发展机遇。比如支付方面,美国运通,全球最大的支付公司,它们仍将传统支付作为主要业务。美国的传统支付业务相对比较成熟,一个普通的消费者,甚至一个学生,就有三四张信用卡,因此他们对新的支付模式缺乏敏感。但是中国传统金融业的发展并不成熟,因此像支付宝这种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新型支付方式,就有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一个简单的数字就能说明问题,支付宝的月均交易额为1.6亿元人民币,而且其移动支付量也大得惊人。为什么支付宝的发展如此迅速?因为中国的消费者需要它,喜欢它。它不依靠政府的扶持,消费者对它自下而上的支持和需求让它稳稳占据市场。
如何催生更多支付宝这样的企业呢?改善监管环境很重要。创新的特征之一,是不确定性,我们无法预期其最后的演变,所以监管不可能在创新之前,甚至不能跟创新同步。毕竟监管不能先知先觉。我认为理想的监管是宽松而不松懈的,面对出现的问题应该及时思考对策,但不急于出台严苛的监管办法。如果监管得太死板、太苛刻就不会有创新。
现在互联网发展迅猛,但也存在很多问题,针对P2P“跑路”、鱼龙混杂等乱象,人们呼吁尽快出台互联网金融监管办法。对此我非常理解,但面对一个新生的行业,其技术、模式、产品还没有定型,存在着太大的不确定性,怎么保证监管机构能够先知先觉,出台一套非常好的办法,引导行业非常健康的发展?这个期望似乎有些过高了。
因为金融市场有外溢性,信息不对称,因此亟需加强合理监管。何为“合理监管”?不是更多的监管,或更严厉的监管,而是如何更聪明,更有效地监管。
对此我有五点想法:
第一,做到有限监管,而不是全能的监管,目标是维持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促进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事实上,我们的监管更多关注的是资质审批、市场准入或高管任免,这非常消耗监管的资源和精力。我们对监管有过高的期望值,监管不堪重负。管得太多或太细,效果并不好,甚至事与愿违,而且也不安全。监管应该是有限监管,而不是全能监管。
第二,监管应该是审慎监管,而不是行政监管。由于计划经济遗留下了很多问题,导致监管的职能更偏向行政,而不是审慎。目前的监管不以资产质量作为重点监控指标,不以备案登记和信息披露为监管形式,反而把监管的气力花费在机构的准入、具体产品的生产上。在我看来,这是得不偿失的。
第三,监管不应该替代竞争,而是要加强市场竞争。完美无缺的管控没有意义,创造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环境,优胜劣汰,树立行业标杆,这才是当务之急。
第四,监管不应该代替市场的约束。监管应当借助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将那些技术能力不强、专业能力不精、商业模式欠缺、诚信记录很差的商家淘汰出局。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更要如此。那些被客户摒弃的,自然会被市场淘汰。监管不能替代市场的自律,这一点值得重视。
第五,监管不能替代法治,而要强化法治。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建设法治国家,具体到互联网金融领域,加强法治更有利于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市场呼唤法治,金融监管要以法治为前提,不可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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