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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君如-
专家简介:李君如,男,汉族,1947年5月15日生于上海,浙江鄞县人。1972年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政史系,1981年经中国社会科学院招考进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工作,历任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助理、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主任、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全国邓小平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理事,中国改革开放论坛副理事长。曾任上海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副局长,中央党校副校长。
第十届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2008年3月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91年度全国“五个一工程”优秀论文奖获得者、1992年度全国“五个一工程”优秀论文奖获得者、第11届中国图书奖获得者、第二届(2005)中国发展百人奖获得者。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2009年四月当选中央直属机关侨联主席。
李君如:对从严治党的自我监督机制要有自信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建设,雷厉风行开展反腐败斗争,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对中国的反腐败成就,国际社会高度肯定,但也有疑虑。疑虑之一是,中国共产党实行的不是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不是两院制,在这样的政治体制下,谁来监督一党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吗?我们党肩负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繁重任务,而领导这个事业的执政党内部由于新老更替,一些年轻的党员干部缺乏党性锻炼,外部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党员干部正在经受着权力和利益的双重诱惑,因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秉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理念,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果断加强党的建设,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势和格局。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要做了五件事:一是定规矩,从中共中央政治局制订自我约束的“八项规定”开始,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准则》《条例》,全党上下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依规治党;二是抓思想教育,在县处级以上领导部门和领导干部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是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形成党派监督和群众举报干部违法乱纪的舆论和机制;四是充分发挥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作用,加大反腐败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猎狐行动全球展开,雷厉风行,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五是坚持依法治国,各级党组织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并把触犯法律的领导干部移交司法处理,使党的肌体更加健康。从工作部署来讲,这是党的建设的五项工作,如果换一个视角,从制度机制来讲,这就是中国共产党正在探索的信仰与制度、教育与惩办、党内与党外、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这种监督机制,就是中国共产党的自我监督机制。一是信仰与制度相结合有信仰,是共产党人的优势。当然,共产党人的信仰不是宗教信仰,而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过去在这个信仰下干革命,今天在这个信仰下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去在这个信仰下艰苦奋斗,今天在这个信仰下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取向,保持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有信仰才能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这是共产党人能够自我监督的内在基础。与此同时,我们知道,光有信仰,没有制度,就缺少遵循。特别是共产党员也是有家庭有朋友的普通人,自己有信仰,不等于家人和朋友都有同样的信仰,因此我们制定了符合共产党员身份和要求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使党员干部能够知道什么是可以干的,什么是不可以干的。把信仰与制度结合起来,是实现党的自我监督的重要基础。二是教育与惩办相结合着重从思想上建党,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特点和优势。毛泽东在农村领导革命的时候,注意到我们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但是农村没有多少无产阶级,于是提出主要依据参加到革命队伍中来的人的思想觉悟及其表现来发展党员,而不是简单地根据阶级成分或阶级出身来发展党员的建党思想。因此中国共产党特别重视党的思想建设、思想教育。这种教育,既有经常性的制度化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又有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那样在规定时间段里开展的集中教育。这两种教育的共同特点,是都要在党员干部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中国共产党实现自我监督的基本途径。但重视教育不等于没有纪律、没有惩办。因此,我们党设有党代会选出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我们的党章中有纪律条款,依照党的纪律从严治党。把教育与惩办结合起来,是实现党的自我监督的重要途径。三是党内与党外相结合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即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制度。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长期执政的党,光有党内监督还不够,还必须自觉接受党外的监督。而且,由于中国共产党是由先进分子组成的党,又是扎根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人民服务的党,这样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既决定了党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又决定了群众有资格有权利来监督我们党。因此,我们不仅在党内建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而且在党外建立了对共产党的监督机制。这种机制,包括群众的举报制度、媒体监督制度,也包括其他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机制、政协委员有组织地对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进行监督的机制。在党外监督下加强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自我监督的重要特点。四是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如果把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看作自律,那么用党的制度规定来监督党员干部就是他律;如果把党内纪律检查看作自律,那么用国家法律来惩办党员干部就是他律。这两类自律和他律,区别主要在主体不同,前者的自我监督主体是党员干部个人,后者的自我监督主体则是党。不管怎么说,中国共产党在自我监督中强调自律,也强调他律,并把他律作为自律的重要手段。这是中国共产党实现自我监督的重要保障。现在,我们可以回答前面提出的问题了。一个问题是,谁来监督一党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这个“谁”是多元的“谁”。一是通过党员干部的自省来监督自己;二是由党组织根据规章制度通过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特别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三是由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党章、党的纪律执行监督;四是党派监督、政协委员监督和党外广大群众的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由于党派监督、群众监督也要通过党组织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来实施,也是党的自我监督。也就是说,党的自我监督机制是由“党员个人自我”和“党组织的集体自我”等多元的“自我”对党自身进行的监督。另一个问题是,中国共产党通过自我监督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吗?能不能,看实践。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实践,特别是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已经证明我们的自我监督机制是有效的。而且,我们的机制,不仅有“外科手术”式的纪律检查惩办机制,还有“内科诊治”特别是“中医调理”式的信仰和党性教育机制,既“祛邪”,又“扶正”,能治病,也能治未病。事实上,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一个政党能够解决腐败问题,也没有一个国家一个政党能够像我们那样敢于雷厉风行、毫不留情地向自己的肌体动刀子,敢于进行自我革命。这就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的理论、道路、制度包括自我监督机制有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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