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开放的沧桑巨变,一方面得益于市场经济的推动,另一方面得益于政治体制上进行了相应改革。当然,和现实需要相比,这方面的改革仍然不够。但有些研究者不能正确地解读两者的关系,看不到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我们也在慢慢地改革政治体制和党的领导体制,甚至还有人把党政不分总结为我们体制的优点和成功的原因,进而从中得出不需要改革的结论。这是一种根本方向的误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是要领导老百姓发展自治制度,更好地保证老百姓当家做主,还是主要保证国家对基层的有效控制?当然,最理想的状态是把这二者统一起来。但很显然,在相当一部分党员和干部看来,基层党组织理所当然地体现为国家权力在基层的延伸。于是,基层党组织变成国家权力的工具和政府的一条腿。这种状况,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显然是不相适应的
文化素质低,同样可以搞出像样的民主;而整体文化素质高的国家,有时民主也会出现乱象。弄清这个道理,我们党和民主是什么关系,我们党应该对民主采取什么态度,也就一目了然了。对我们来说,不存在搞不搞民主的选择。我们唯一要关心的事情,是如何提高民主的水平。这是在对待民主问题上应当把握的边界,有助于真正理解我们党在其中应当担负的使命和责任
思想者小传
王长江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一级教授,全国政协委员。长期从事世界各类政党运行机制比较和中国共产党建设问题研究,主要致力于把政党比较拓展到党的建设领域,并在这一领域主持开创了世界政党比较学科。发表有《世界政党比较研究》《现代政党执政规律研究》等多部专著。
当前,改革正在进入深水区。深水区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各种问题相互扭结、彼此交错,而且只要这个问题足够重要,都往往与党的建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改革深水区遇到的问题呈现出整体性、系统性、贯通性等新特征,这使得从规律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党建新情况新问题,不仅显得特别重要,而且格外迫切。
然而,在领导干部和理论工作者中,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似乎尚有不足。一些领导干部往往囿于传统经验,仍然在为用传统的理念、思维方式和方法难以解决现实中党的建设遇到的难题而困惑;一些理论工作者往往满足于给党的方方面面建设戴上“科学化”的帽子,甚至满足于用“科学化”来阐释现实,反倒淡化了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的主攻方向。
这种状况说明,需要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对党的建设科学化进行再认识。今天要讲的观点是: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今天,必须牢牢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它是我们理解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所展现的错综复杂关系,并推动改革真正向纵深发展的钥匙。
慎用“党政分开”不等于党政可以不分
这些年,党建的加强有目共睹。对取得的成效,每个人都有实实在在的感受。那么,在充分肯定来之不易成就的前提下,如何评估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状况?是仍然有不少问题,还是已经基本没有问题?是仍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还是已经很完善、不需要再提改革创新了?是应该继续探索与时代相适应的治党模式,还是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足可以推广的制度和体制,乃至今后的主要任务不是继续探索,而是总结、提炼呢?对上述问题的回答,不仅关系到对现状的准确研判,更关系到党和国家今后的走向,不得不思。
如今,党的建设成就斐然,但在很多领域取得的成绩仍然是初步的。一些表面性的问题解决了,深层次的问题依然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被遏制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却还在形成过程中。实践中的党建比过去抓得扎实有效了,可与时代条件相适应的党建科学理论、科学制度、科学方法尚在探索中。一句话,现实和党的建设科学化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因此,大力推进改革,包括党自身的改革和党的领导的改善,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仍然是我们应该坚持的方向。
以党政关系为例。毫无疑问,执政党就是掌握了公权力的党。执政党要处理的核心问题是党和公权力的关系问题。获得政权后,在没有别的现成经验可资借鉴的情况下,我们党仿照前苏联,建立了一套过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出现了不少弊端。对这些问题,邓小平同志是看到了的。他深刻总结教训,作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党政分开”的重要论断。
当然,严格说来,“分开”不是一个科学的概念。用起来很形象,但内涵有很大的模糊性。党的文件中强调的是职能分开,但实践中出现的往往是职务分设。其结果是党政之间职责不清、相互扯皮,并没有解决该解决的问题。所以,到后来我们越来越少使用这个概念。但是,慎用“党政分开”这个概念,不等于党政可以不分。遗憾的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没有能够在邓小平同志思考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我想特别指出的是,改革开放的沧桑巨变,一方面得益于市场经济的推动,另一方面得益于政治体制上进行了相应改革。当然,和现实需要相比,这方面的改革仍然不够。但有些研究者不能正确地解读两者的关系,看不到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我们也在慢慢地改革政治体制和党的领导体制,看不到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根子在于政治体制仍然不相适应,甚至还有人把党政不分总结为我们体制的优点和成功的原因,进而从中得出不需要改革的结论。这是一种根本方向的误识。
我们说改得不够,主要是指党政关系仍然存在混沌不清的状况。这种混沌不清,给我们带来越来越多新的困扰。比如,政府部门发生的问题再小,人们也很少会认为和党无关。我们自己也往往自觉不自觉把这些问题和党组织的形象联系在一起。
又如,依法治国是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我们也强调执法部门在党的领导下相对独立地司法执法。但是,相当数量的党组织把这种领导理解为决定权,以为党的领导就体现在党委和党的书记说了算,以为这才叫“守土有责”。这就免不了要在“维护领导”的名义下去干预各类具体案子。要知道,大量诉诸法律的纷争并无绝对的好与坏、正确与错误之分。把这些事情的决定权揽到党组织手里,不是加强领导,而是把司法中的种种问题揽到自己身上,使自己成为社会矛盾的中心。
再如,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党的领导,这是应当坚持的原则。这些年来,鉴于企业党建弱化的状况,我们对这个问题给予格外关注和强调。结果,很快就出现了新的情况:一些地方把这种领导理解成党组织(党组、党委)直接作出和经营有关的决策。带来的问题是,一旦决策失误,导致企业经营不善、国有资产流失,谁来负责?由党组织负责,法理上不顺;由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又显然不公平。这个疙瘩,我们仍旧没有解开。
应当承认,我们在执政理念上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思维的影响:一说领导,就是事无巨细地包揽一切,什么都想管,什么都想说了算。我们不能光看到用权时的那种爽,而看不到要为用权的结果买单,看不到党政关系理不清往往使党和政府的行为捆绑在一起、混淆在一起,难有回旋余地,最后损害的是党的权威和公信力。而损害到党的公信力,这是很糟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