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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有虚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所谓“徒有虚名的党员”,是指那些虽然在组织上入了党,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却并没有真正入党的党员。这些所谓的党员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涣散,道德行为失范,其思想、行为跟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有着很大的差距,甚至完全背离了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这样的党员,简言之,三个字:不合格。
“格”较早的意义是指方形的框子,如方格纸,窗格。后来,引申为一定的标准或式样。由此而言,党员不合格,就是不符合党员的标准。
关于合格党员的标准,《中国共产党章程》早有明确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更有具体的规范;习近平总书记也有一定的要求。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共产党员如何把合格党员的标准贯彻落实到实处。如果不能贯彻落实到实处,再好的标准也只能是水上的文字。而共产党员要把合格党员的标准贯彻落实到实处,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第一,牢记党员姓党。当一个人在镰刀和锤头组成的鲜红的党旗下宣誓之后,他就应该明确了自己在政治上的身份——中国共产党党员。同时,他要牢记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姓党。党员姓党,强化的是党员意识。党员意识,是由党员的角色意识、身份意识和形象意识构成的,是党员个体对自身党员属性和党员责任的理性认知和自觉把握。共产党员对自身的党员属性和党员责任有了理性的认知和自觉把握,才能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培养自己,使自己成为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二,按照合格党员的标准来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两学一做”的目的,就是要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因此,全体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的标准来检查自身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譬如,反省自身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是否跟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了“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是否遵守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反省自身是否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等。
第三,加强党性修养,用合格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自省可以让共产党员看到自己身上的“尘埃”。但是,看到“尘埃”,只是开始,问题的关键是要把身上的“尘埃”清扫干净。要把身上的“尘埃”清扫干净,就要加强党性修养,用合格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
共产党员要成为合格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重要的途径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用合格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加强党性修养,用合格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毕生,没有毕业”。
实践证明,共产党员只有时时刻刻不忘加强党性修养,用合格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才能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才能永葆先进性,使自己成为一名“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