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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有两条底线不能碰
厉以宁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成了“拦路虎”。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才能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对于文化产业而言,也必须继续推进相关改革。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还有几个问题需要厘清。
首先,关于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厉以宁说,“同其他产业一样,文化产业也有一定的经营主体、一定的工作人员、一定的投资者,并向社会提供产品、形成市场。但是,与其他产业不同,文化产业提供的除了有形产品,如图书、电影等之外,还有大量无形产品,且这些无形产品对消费品的影响力是持久的,对其的社会评价是滞后的,甚至是随着形势变化而变化的。另外,文化产业通常又是与文化事业并存的。只是,文化事业是非营利性的,经费是由政府或社会团体提供的,而文化产业则是营利性的,“但营利性的文化产业单位应当有两条底线,一条是法律底线,另一条是道德底线,谁都不能触犯这两条底线。”
厉以宁认为,与经济效益不同,不管是否投入市场,文化产品和服务都会产生社会效益。对社会效益的评价,应放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框架下,以是否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为标准。文化产业最大的红利不是人力红利,不是资源红利,而是社会和谐的红利,是能够激发出团结互助友爱的精神。我们必须采取措施,让文化产业充分释放红利,让全社会充满正能量。
文化产业发展要重视道德调节
在谈到文化产业的资源配置方式时,厉以宁说,文化产业有两种资源配置方式,一种是市场调节的方式,一种是政府调节的方式。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文化产业,市场显然应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也不能忽视政府的作用,毕竟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市场的建设都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督。 除了市场调节、政府调节之外,道德力量的调节也很重要。缺少了道德力量调节的配合,市场调节容易走偏,政府调节力量有限。因此,我国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必须把道德力量调节放在重要地位。有形的道德力量调节,就是企业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区文化建设。当文化产业与上述这些文化建设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市场调节是一只无形的手,政府调节是一只有形的手,那么道德力量调节是有形还是无形呢?道是无形却有形,道是有形又无形。什么是无形呢?道德力量调节,每个人必须自律,自律就是无形的调节。但是道德力量调节也有形,比如说文化建设是有形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道德力量调节既是有形又是无形,确确实实存在于我们社会中。道德力量调节是第三种调节。”厉以宁说。厉以宁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教授,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