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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事件发生后,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撰文指出:“第一,不是基础设施问题,上海的各方面设施全国一流;第二,不是管理能力问题,上海对大型活动的管理水平全国一流,多少大型活动都能井井有条,经验丰富;第三,更不能说是上海市民的素质问题,跨年活动多有举办,世界各国也办,上海市民少有不服从组织者安排的问题。”您觉得,为何此事偏偏发生在上海,尤其是外滩?钟开斌:城市安防包括三方面,人防、物防、技防。上海在物防(事发地陈毅广场应对超大人流的规划设计)、技防(摄像头实时监测事发地人流密集)等方面的“硬实力”全国领先,但人防这种“软实力”也很重要,不能掉链子。比如,在应急预案落实方面,调查报告指出:“黄浦公安分局……未落实黄浦区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未研究制定专门的应对方案;对12月31日监测到的人员流量变化情况风险评估不足,未及时提出预警;应对处置措施不到位;未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不力。”经济观察网:在今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调查组公布了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责任人处理决定。建议对黄浦区副区长,黄浦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正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建议对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副主任(分管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陈昌俊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受处理的,还有区、市两级公安部门副职、中层干部等。如何看待这一处理决定?钟开斌:信息链条从下往上传导,再通过决策(指令)链条从上往下传导,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黄浦分局指挥中心大厅都能看到现场监控画面。事发当晚,调查报告复盘了上海市公安部门的决策链条:“22时,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陈臻、俞烈、陆民在市局指挥中心大厅,通过视频监控查看外滩风景区等区域人员流量情况。陈臻通过视频电话提示周正,外滩风景区人员已经很多,要求其进行安全评估,如有需求及时提出。对此,黄浦公安分局未提出需求。”“20时20分,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上报,外滩风景区观景平台人员流量5成(民警凭经验对人员密集程度的判断)……”但是,当晚出现两个问题:一是现场信息传送过来后,“现场民警—黄浦分局—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这一信息链条上的各个节点研判准不准确?事后证明,各级公安部门对人员流量的判断出现重大偏差,这不仅影响自身处置,还影响到上级研判。二是研判好了之后,后续措施到不到位?目前看来,派出警力的及时性,切割疏导的有效性,向上级请求支援的合乎程序性,都出现了严重失误。为何对黄浦分局正副职都进行了问责?调查报告显示,在踩踏事件发生前11分钟:“23时24分,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致电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建议在外滩风景区沿线的中山东一路两端对机动车进行改道分流,实施交通临时管制措施。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回复,周正的意见是继续保持交通畅通,否则老百姓会认为外滩风景区有大型活动。”这意味着,上海市公安局给黄浦分局的指令是比较明确的,但黄浦分局落实不到位。经济观察网:谈到将外滩踩踏定义为“事件”而非“事故”,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闪淳昌表示,此次事件不是生产安全事故,也不是有组织的群众性活动。不管是事故还是事件,都应依法依规问责。并不存在定性为事件后,就不追责的情况。但是,本次发布会并未涉及对遇难者家属的赔偿。您怎么看?钟开斌:“事件”的范畴“事故”更大,比如,安全生产事故属于突发事件的一类。再比如,地震引发的核事故属于安全事故,但这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没法找政府赔偿。但“事件”和“事故”的区别,与是否对遇难者家属进行赔偿无关。决定赔偿与否,在于责任如何认定。既然定性为“责任事件”,就意味着要对遇难者家属有所交代。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赔偿,这发生在责任认定后,赔偿方是法律过失的过错方,要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后果。二是补偿和抚慰,就算没有法律过失,但政府出于人道主义或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对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的家庭提供帮助。经济观察网:今天披露的调查报告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公共场所群众自发聚集活动管理,填补无组织群众活动的管理空白。”国内其他地方,是否也存在这一问题?钟开斌:外滩拥挤踩踏事件是近年来原因极其特殊的一起公共安全责任事件,在全国几乎没有先例。事后反思,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要思考三个层面:第一,在工作措施层面,要推进城市大型活动的安全评估、风险沟通,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第二,在制度设计层面,现在的公共预案、专项预案考虑了校园踩踏事件、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有组织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但对于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所在地政府如何履行公共安全管理的职责,以及事件发生后的调查工作规程、责任认定追究、遇难者家属赔偿补偿,相关法律法规要不并没有颁布,要不颁布后并没有明确规定。 今后需要进一步规范。第三,在思想认识层面,每一起责任事故(件)背后都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的原因。各级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对有组织的群众活动非常卖力、群防群控,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办得也很成功、很有序。但对无组织群众活动这些所谓“小事”,能不能也绷紧“安全”这根弦?能不能也踏踏实实做好?经济观察网:本网调查发现,踩踏事件发生当晚,上海地铁南京东路站并未如往年一样封站(过站不停车),为何调查报告未问责上海地铁相关负责人?钟开斌:按照我国的应急体系,地铁封站不封站、预警不预警,必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如公安部门)的指令去执行。往年的情况是,公安部门做了风险评估,针对沿线的公共交通(如地铁、公交)制定预案,在某些时段,对某些站点进行封站。但去年底没有这样的要求。2015年新年倒计时活动的主办单位是黄浦区政府和上海广播电视台,承办单位是黄浦区旅游局,它们跟公安部门、旅游部门、市政部门(管辖黄浦区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地铁部门,各自都不是一条线。现场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作为现场最高指挥官的黄浦区委书记、区长或者副区长兼区公安局长,有没有权力要求公共交通做出应急措施?这是要打问号的。相关规定并不特别明确。对此,调查报告呼吁:“"条块分割、条线分割、各自为政"依然是城市运行管理亟需破解的难题。要结合这起事件教训,近期抓紧组织修订本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市应急联动体制机制和响应程序,强化指挥协同,提升应急联动处置效能。”经济观察网:值得注意的是,调查报告除对踩踏事件进行责任认定,还提到,黄浦区委书记周伟、黄浦区长彭崧“事发当夜在参加新年倒计时活动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公款吃喝跟事件发生有因果联系吗?钟开斌:根据上海市纪委监察局出具的报告,当晚参与公款吃喝的官员人数比较多。其中,区委书记、区长对群众活动发生踩踏事件负有管理责任,因此在调查报告中一并给出处理建议,其他人则单独处理。由于调查报告还没有披露进一步的细节,很难说公款吃喝和踩踏事件有无因果联系。但是,调查报告指出,区委书记、区长“未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的要求。未能及时了解事发情况并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可以由此推测,区委书记、区长由于在外公款吃喝,要不没有按规定带班,要不没有按规定安排别人带班。属于哪种情况,需要视当天领导值班表轮次而定。经济观察网:春节长假就要到了,随着各大景区人员流量大幅上涨,对于无组织的群众活动可能还会在其他地方重现。对此,您有何预警和呼吁?钟开斌:我总结了四句话:第一句是“想得到”。地方政府要有底线思维、逆向思维,全面开展风险评估,特别是在交叉地带、监管空白领域要考虑周全,对城市公共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第二句是“出得去”。风险评估完成后,要对相关人群及时告知,区分预警等级(极高、高、中等),而且要给出明确的提示(如建议离开现场、返回家中等)—不仅要告知上海本地居民,还要告知外地游客、务工者及相关机构等。对超大人流的预警,上海的信息发布还是做了工作的,但沟通时点、对象、手段、效果评估确实有漏洞。第三句是“看得见”。随着风险不断聚集,安全隐患越来越大,信号越来越强烈,随时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要捕捉信息,做出准确研判和应对。第四句是“顶得上”。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的领导担当、力量投放、信息报告、机动队伍要跟得上。经济观察网:本网记者调查中发现,踩踏事件亲历幸存者表示,当晚接到上海市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时,人已经快到外滩,觉得再坐地铁空空而归不划算。另有遇难者父母表示,自己觉得子女长大了,在跨年夜去外滩也不用管了,甚至自己对跨年夜外滩的人员流量没有概念。钟开斌:抛开踩踏事件本身,广大游客、市民也要反思,面对大型群众性活动,除了政府责任,自己有没有做好自我风险评估和防范?有没有听从政府发布的安全预警?北京市政府有句口号说得很好:城市公共安全是“政府主责,市民主体”,这意味着,政府承担着兜底责任,但每一位市民都可以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钟开斌 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部副教授、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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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专家观点:何凤秋:公务员工资与企业员工工资本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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