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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应该为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服务,当前中国经济的根本特征是转轨,这决定了渐进转轨在临近市场机制体系基本形成之前,是一个在不断解决旧体制矛盾同时,又不断制造新体制矛盾的过程。既然是这样一个矛盾的过程,要解决好金融改革问题,实际上不仅是解决金融改革本身的问题,而是要处理好金融改革与经济发展,金融改革与经济稳定包括社会稳定的关系。
关于金融改革,我坚持三个观点:第一,中国的金融改革事业要成功,绝对不能简单照搬西方的教科书;第二,中国金融的健康发展,必须是金融机构治理、金融市场完善和金融调控监管三者的协调发展。我们原来的教训就是在不断的改革中没有研究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光鼓励改革,自然最后就导致宏观失控;第三,中国的金融改革需要与中国金融调控监管的能力相适应,特别在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问题上。
金融改革,现在是每会必谈,已成为每个经济论坛的议题。似乎不谈,论坛就没亮点,就不时髦。
确实,金融是核心。要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金融是资源配置中的核心要素。
但是,现在一谈金融创新、改革,我总有一个感觉,当有人顺便提到监管时总是底气不足,似乎谈监管就是不支持创新,不支持改革,就会产生很多分歧,产生“口水仗”。
例如,一谈到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微信、微博上各种反对声音很多。一谈到资产证券化,似乎彼岸的美国就是最好的,我们应该应用,不引进就是不支持创新。又比如,一谈直接融资工具,似乎发展越快越好,“直接比例”越高越好、各种衍生工具越多越好,工具数量本身成了改革的目标。一讲金融开放,更是“口水仗”不断,好像不马上学习美国的资本市场全面开放,似乎中国当前的金融改革就不是理想的,就是不成功的,等等。
金融改革分歧产生的缘由
为什么在金融创新和改革中,会“口水仗”不断、是非难辨呢?我认为,问题出在对金融的属性、金融改革的逻辑和金融改革方法上的认识差异。
中国金融改革的逻辑应该是什么?讲逻辑是讲因果关系,是讲内在的必然趋势,而不是就眼前的某一事就事论事,或者就某个政府文件规定说了什么,不管是否走了弯路还在坚持应该干什么。讲逻辑是讲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的、内在的趋势,其中不排除某一阶段文件说了什么,金融发展出现了什么热闹的景象,可能都会是暂时的、过渡的现象,早晚会纠正过来。
讲到必然趋势与逻辑,在金融与经济的关系上,抽象讲,大家能形成基本共识,即金融是为经济服务的,经济是第一性的,金融是第二性的。但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往往认识偏差就大了。
既然金融要为经济服务,当前的金融改革应该为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服务,我们就要知道当前的中国经济的根本特征是什么?只有知道了经济的特征是什么,你才能知道金融怎么为它服务。归纳当前中国经济的根本特征,是转轨。转轨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第一,有市场经济的因素,也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中国经济还没有走到完全的市场经济,仍然是个混合体。第二,混合体中市场经济的因素在增长,计划经济的因素在减少,是在此消彼长。第三,此消彼长的过程中说明了,中国的转轨不是休克疗法,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如果用一个标志衡量,只要中国各种资源配置还没有和国际上各种资源配置处在同一价格机制上运行,可以说,在此之前的改革一直处于过程中。第四,因此转轨经济体意味着是两种不同资源配置方式的结合,本身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很纠结。对一国经济运行来说,两种机制结合下的调控比单一机制下的调控机制更加不利,更加痛苦。两种机制混在一块调控,纠结与矛盾较多,会带来很多无效率的东西。
由于转轨带有“混合体”和“过程中的矛盾体”特征,这决定了渐进转轨在临近市场机制体系基本形成之前,是一个在不断解决旧体制矛盾同时,又不断制造新体制矛盾的过程。既然是这样一个矛盾的过程,要解决好金融改革问题,实际上不仅是解决金融改革本身的问题,而是要处理好金融改革与经济发展,金融改革与经济稳定包括社会稳定的关系。具体说,我仍然坚持我在26年前,也就是1988年一篇文章中的观点:“金融改革必然会引起对原有的计划运行体制的干扰,同时也会使新的市场机制‘失真’。即每一项金融工具产生之初,都可能搅乱原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金融秩序。”因此要“重视适当改造市场经济的‘零部件’,并适时装在我国的转轨经济机器上,或者在改造‘零部件’的同时,调整原来的机器结构”。否则,“缺乏任何一方条件的改善,机器都难以正常运转。”容易引起宏观经济的失衡。因此,渐进改革成功的关键,是要解决好两种体制、两种机制间的协调和咬合。在当时的同一篇文章中我明确提出:“中国金融改革步履艰难,难就难在金融的外部环境”。“改革者的口号应该是:当前能干什么而不是应该干什么”。
我认为,35年来尽管我们的金融改革始终围绕三个维度进行:第一是金融机构主体,包括内部治理、分业和混业等;第二是金融市场,包括各类、多层次市场体系;第三是和市场运行相适应的宏观调控监管。尽管不同的时期在三个维度方面体现不同的改革内容,但是,不变的始终是在如何处理金融与经济的关系,寻找不同的经济环境对金融改革的内在要求。
关于金融改革的三个观点
在今天的环境下,关于金融改革我仍然坚持我曾经讲过的三个观点。
第一,中国的金融改革事业要成功,绝对不能简单照搬西方的教科书。引进成熟的市场经济大机器中的每一个零部件,要讲条件,要讲环境。早了,水土不服,晚了,就滞后了。今天我们市场上的中期票据、银行间可转让存单,其实在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中国都试验过,但失败了,在上世纪末停下来,销声匿迹了。现在怎么又搞起来呢?说明当时早了点,现在条件成熟了。现在讲利率市场化,绝对是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为什么现在的媒体报纸每天又在说,其实货币是松的,利率却是高的,此怪现象怎么解释?对此西方教科书是没法解释的。为什么存款利率市场化不能马上进一步加快进程?我认为,由于当前中国财政改革没有到位,地方债务过重,加上制造业产能严重过剩,多年积累的房地产泡沫问题还没解决,这些僵尸企业没有“市场出清”。因此中央银行再多的货币供应,被这些不讲成本、有权势、有能力搞到钱的僵尸企业和应破产的企业,以高利率回报的理财项目所吸引。其结果,尽管整个社会货币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却搞不到钱。僵尸企业的高利率筹资,加上个别地方融资平台借新钱还利息,有的甚至就是在搞庞氏骗局,把整个社会资金成本推高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货币再多利率也降不下来。“八个瓶子七个盖子”,要把利率降下来,关键是必须破产一些企业,利率才能回归正常,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才能得到资金。否则当前中国过快的利率市场化,只能给中小企业带来资金的瓶颈和推高全社会的资金成本,进一步积累系统性风险。这说明,金融要改革,利率要市场化,金融外部的企业市场机制改革必须到位,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关系必须理顺,否则金融改革是很难深入的。金融是整个要素配置中的核心要素,但是非金融领域改革不配合、不到位,金融的核心作用是发挥不好的。
第二,中国金融的健康发展,必须是金融机构治理、金融市场完善和金融调控监管三者的协调发展。这就是我前面讲的金融自身三个维度要协调发展。“企业(指金融机构)、市场、调控”六个字代表三个方面,突出单一方面的发展,只能使金融偏离经济,自娱自乐,前途危险。
远的说,35年来中国金融改革史上,信托公司的5次整顿,每次整顿都是重新登记,关掉一批。为什么整顿命运老是落在信托公司头上?为什么经历了5次整顿?我曾在2000年《财经》杂志上说,希望这是最后一次整顿。
过去的整顿,核心原因是在信托公司发展的时候,强调和放任搞“金融百货公司”,什么都干,像今天讲的混业经营。另外一方面,当时定信贷计划,却把信托公司的资产业务、贷款业务不含在内,即一边按原计划经济思维只调控信贷,一边开始强调改革。改革使信托公司资产放大了,自然全社会的信用放大了,造成投资过度,曾经还有过消费过度,最后宏观失控,不得已只能整顿。一整顿,“板子”都打在信托公司“屁股”上。历史上5次整顿的基本原因都是这个。所以讲改革,推动新的机制,必须对旧的机制要调整。我们原来的教训就是在不断的改革中没有研究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光鼓励改革,就想“倒逼”,但对“倒逼”中的问题又不敏感,不事先研究,自然最后就导致宏观失控。
讲近的,关于当前的社会融资总量问题也是一样。现在大家对社会融资总量概念习惯了,都在运用。刚开始人民银行讲此概念时,有人批评又在搞计划经济。这是什么来由呢?长期以来,我们是信贷规模控制,尽管现在在慢慢弱化,但仍然是有信贷规模控制。但是由于同时中国改革和金融市场在不断深化,通过各种金融工具支持经济活动的信用量在不断放大,导致在整个信用中,贷款份额在不停下降,目前已降到仅50%左右,因此中央银行如果光控制贷款能控制整个社会信用吗?已控制不住了,因为贷款规模的占比下降了,此口径太窄了。因此要调控对整个经济活动发生作用的信用量,自然目标应转移到货币总量M2。但这是目标,达到此目标的手段是什么?教科书上讲了,手段就是利率市场化,调控利率来调控M2。而目前我们利率又没有完全市场化,怎么办?贷款规模口径又太窄,不能全指望它。最后没有招,只能选择社会融资总量进行调控和统计。这是必然的过渡。有人说这是伟大的创新,我不承认。中央银行讲调控,要讲前瞻性、预见性、可控性,社会融资总量概念不是前瞻性的,是发了股票、债券以后才有统计,是滞后的。影响经济活动的FDI在社会融资量概念中又没包含,等等。所以此概念不应说是什么伟大创新,而是我们当前无奈的选择,是国民经济核算中资金流量表的一种统计思想。到了一定时候,我相信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概念会慢慢消失,没有意义了。当我们的改革进一步深入,走到较完善的市场经济彼岸,就用不着调控这些东西了。
因此总结以上讲的,远的看信托,近的看社会融资总量指标,从历史的经验与教训看,考虑每一项金融改革,正确的措施都必须兼顾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如果就某一项改革而谈改革,肯定是说不清楚的。
第三,中国的金融改革需要与中国金融调控监管的能力相适应,特别在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问题上。从学理上和教科书上,我们可以去来回讨论汇率和资本账户开放谁先谁后的问题。电视台、媒体和专家也每天在写文章,在讨论。我认为,尽管当前讨论热闹非凡,但必须看到,在今天中国现实中,已经不是讨论“谁先谁后”问题的时候了,现实是,中国的实践客观上两者都已经走得很快了。汇率一步一步在加快改,最近又扩大了波动区间;资本项下QFII、QDII、RQFII、RQDII都在做,现在又宣布了“沪港通”。这是现实。面对这样的现实,怎么看?进一步怎么办?再加上中国作为一个崛起中的大国,又必须而且也在探索本币国际化方面做出了不少动作,这个重大的制度变化使得汇率和资本项下的改革问题又趋复杂化,这在西方教科书中是不存在讨论的。这是讨论当前中国金融开放不能视而不见,或让历史倒退来重新讨论的。讨论中国问题,讨论金融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是本,在理论层面和开放次序上必须服从实践的需要,既不能拘泥于小国开放模式,大国与小国不一样,人民币还要国际化,又不能陷于简单的抽象理论,现实远比理论复杂,不同的转轨经济体又有不同时期的特点。因此在“过程中”,汇率改革没到位,资本项下又不能不抓紧探索开放,国际上没有经验可借鉴,现实只能是三项改革同时试行,交叉推进,守住底线,边走边看,不断总结经验。
又比如,小川行长表态,利率市场化还有两年。很多人的解读,包括媒体、电视台的解读,着眼于利率改革本身的时间问题,我认为正确的解读,除了利率改革的时间问题外,更需要关注的是利率改革与调控监管能力、金融稳定相适应的问题。为什么是两年?这进一步意味着在两年期限目标内,我们必须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因为利率如果进一步市场化,银行竞争要加剧。银行优胜劣汰后,老百姓的存款怎么办?社会稳定怎么办?必然的逻辑就是要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两年内想尽办法把这个制度推出来,这样才能在利率完全实现市场化后,真正实现有效的市场化的调控监管。
从另一方面说,1978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推出了一系列的金融改革试点,比如2006年的天津滨海“先行先试”,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又比如温州改革,深圳的前海改革,义乌的小商品国际贸易区的金融改革。这些试点国务院都下过文件。以及最近上海自贸区的改革,以及最近公布的“沪港通”交易改革。温州改革、义乌改革、天津“先行先试”等,为什么改革进程这么慢?或者说为什么它的成效难以显著?我认为核心原因是进入本世纪以后的中国,已经完全不同于35年前深圳改革的环境,即不同于上世纪80年代的深圳和上世纪90年代的上海。
我只是想说,进入新世纪以后,现在的改革环境已经不是上世纪80年代的深圳,上世纪90年代的上海。全国的资金市场已经是一个统一的市场,资金可以在全国统一市场中来往游动,寻找赚钱机会。因此,此时每项金融制度的重大变化都会引起全国范围内资金活动方式的变化,每项金融制度的重大变化必然要考虑调控监管能力能否相适应的问题。能力具备,就可以进行全国性的制度改革,否则则不行。在这样的基本思维下,单项突进、搞试点的改革思维,已经有点不合时宜了。
特别是在当前国内经济结构问题、经济增速下降后的风险问题、利率市场化问题、国企改革问题等等还没有解决之前,决定了中国资本项目下的开放不可能是完全彻底的开放,这是大方向,这是大局,这也决定了我们不管搞深圳前海的改革,还是上海浦东自贸区的改革,还是以后准备搞的沪港通改革,只要全国没宣布资本项下实现基本开放,以上这些改革试点在资本市场开放的步伐上,都只能是逐步的、有限的、可监测的、可控制的,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这是我的基本判断。如果是一步到位,则用不着搞试点,就可以在北京宣布中国资本市场实现全面开放就行了。由于现在条件没有完全成熟,所以任何地方搞的试点都是放开一点点规模,都是掌握在可预计的、可控制的范围和额度内,包括上海自贸区,要“一线完全放开,二线有限管住”,没有其他路可走,只能搞特殊通道制度,这是很简单的逻辑。因此,反过来可以说,在中国某一天宣布实现资本市场全面开放到来之后,现在很多地方搞的试点意义就不大了,自然销声匿迹了,自然会归并到以上海陆家嘴为核心的向世界开放的国际金融中心去,这是必然的结果,其他地区试点都会成为过去式。
因此,针对现在有些地方政府都在抢搞的金融中心,我认为当全国的资本项下基本开放后,全国的资金交易中心、定价中心在上海真正形成后,其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决定了,在一个国家的其他地区,同样规模的金融中心已不可能再形成,已形成的也会慢慢萎缩。所以,现在地方政府要发展金融,在规划金融中心这些问题上,要理智,不要劳民生财,更不要浪费纳税人的钱。
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滞后了
我首先认为,互联网是件大好事,我在去年年底的一次论坛上讲过,互联网改变了世界,改变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敢叫“互联网精神万岁”。其次,对金融领域而言,互联网金融加快了资金周转,加大了杠杆,而且倒逼了现在的金融改革,也是件好事。第三,互联网金融毕竟是互联网的金融,是互联网这一词在修饰、定义金融。而当前转轨经济中的金融,有转轨金融的特点。因此,不管以什么样的技术手段搞金融,都必须体现这个特点,否则就失控了,这又是一般的最基本的道理。第四,在当前中国的转轨金融环境下,将互联网引入第三方支付,一开始我就预言,只要是搞真正的支付,是第三方机构,不是从事金融存贷中介业务。因此,只要是人民银行实行应有的监管之后,规模效应决定了,100多家支付公司绝大多数要关门,只会留下几家大的。而有些人想通过支付机构搞融通资金业务的,这条路肯定走不通。在当前环境下引进P2P,P2P中负债方是什么性质?资产方是什么性质?若是存贷款,与银行有什么区别?若没区别,要不要收编为“类金融机构”?若不收编,怎么限制它非法集资?这些都需明确。当一切明确了,互联网金融肯定不是什么可突然颠覆金融的“怪物”。第五,当前之所以对互联网金融众说纷纭,我认为问题出在监管部门对此的观察期太长了,监管滞后了,包括出现了P2P中一批跑路、破产的问题。
总之,对于互联网金融,方向肯定正确,互联网精神万岁,但是在今天,我们要结合转轨金融的特点,研究出适时的监管规定,这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
夏斌 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