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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回答中外记者问时将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作为卸职前要做的几件事情之首。在今年1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第八次全体会议上,温家宝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着眼点是,加大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酝酿多年的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出台时间一再推迟。什么是改革的最大阻力?未来改革的突破口何在?作为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匡贤明多年研究改革。近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就收入分配改革的相关问题专访了匡贤明。
第一财经日报:您如何看收入分配改革在全局中的作用?
匡贤明:恐怕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要尽快形成共识:
第一,公平能够带来巨大公平红利。研究发现,公平与效率之间具有持续稳定和相互包容的因果关系。高效率的发达国家也总是制度安排较为公平的国家,而低效率的发展中国家也总是那些制度安排不太公平的国家,效率与公平之间具有显著的因果解释性、彼此互动性、效能对称性、内在关联性和和谐统一性。
从我国实际情况看,随着发展阶段的变化,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在变化。在生存型阶段,为了解决广泛的贫困问题,客观上需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进入到发展型新阶段,公平与效率正相关系数大大加大了。社会公平不仅能够直接提高潜在增长,还能带来现实的效率提高。在这个角度下看收入分配改革,就能够体会到它的意义。
第二,收入分配改革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这些年,收入分配差距总体上仍呈现扩大的趋势。收入分配差距的逐步拉大,既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的增大,又直接导致社会总需求不足,投资—消费失衡的矛盾进一步突出,成为影响经济、社会甚至政治生态全局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第三,收入分配有差距过大的原因,更有不公的原因。社会对收入分配格局不满,有对城乡、区域、不同行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不满,但更有对权力寻租、垄断行业收入畸高、灰色收入等不满。
因此,收入分配改革已经成为新阶段需要尽快破题的改革之一。这项改革,越早突破,经济社会效益越大。反之,恐怕将积累越来越多的矛盾与问题。
日报:温总理也将出台收入改革分配方案定位为他卸任前必须解决的几件实事之一。但近一年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多次推延出台时间,您认为方案推出的最大阻力来自哪里?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您认为收入分配改革的进度和形势是否会有新的变化?
匡贤明:收入分配改革既涉及到对增量的调整,更涉及到对存量的调整。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一推再推,恐怕既得利益群体的阻碍是最为重要的原因。改革开放30余年,利益多元化已经形成,既得利益群体也已经形成。
缩小行业收入分配差距,核心就在打破垄断,让传统垄断行业员工的收入与其劳动贡献相匹配。
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要有顶层设计,要有一个超脱利益的机制来设计改革方案、推进改革实施。十八大提出“完善体制改革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和协调重大改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深入研究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提出改革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我预期收入分配改革面临的形势将有可能发生转变,推进的力度有可能会加大。其实,没有收入分配改革的破题,经济增长很有可能就是李克强副总理所说的“自拉自唱”。
日报:十八大提出了人均收入倍增的目标。在您看来,要实现人均收入倍增,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匡贤明: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要比2010年翻一番。这被誉为中国版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我看来,要防止“有水分”的收入倍增,真正实现真金白银的倍增,需要高度重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这个倍增应当是实际收入的倍增,而不是名义收入的倍增;二是这个收入倍增是建立在收入差距缩小基础上的倍增,而不是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上的人均收入倍增;三是这个倍增是可持续的倍增,而不是影响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倍增。
因此,收入分配改革要实现收入倍增,最重要的在于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要在目前占比23%左右的基础上,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到2020年努力达到40%以上,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大到6亿人左右。只有建立在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基础上的收入倍增,才能支撑经济年均7%~8%中速增长,才能奠定“橄榄形”社会结构重要基础,才能形成走向共同富裕大趋势。
日报:在操作过程中,收入分配改革的突破口何在?
匡贤明:收入分配改革出台方案并不是最难的,难的是如何落实。由于多种原因,我们其实并不完全具备收入分配改革的基础条件。比如,第一,如果考虑到公共服务,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更大。垄断行业的福利水平被公认为要远超过非公经济的福利。收入分配改革只能调整名义收入水平差距,而无法调节实际收入水平差距。第二,最为重要的是,我们缺少一个支撑收入分配调节的基础制度。我们还没有全民的收入申报制度,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更是久呼不出。
新阶段的收入分配改革,在既得利益的巨大掣肘下,建议把官员财产公开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突破口,以此短期内实现收入分配改革的突破,也奠定推进全面改革的基础。第一,这是社会高度关注的事情,而且其严重性越来越突出,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第二,财产公开可以从正面奠定机制基础。做好财产公开是缓解、解决制度性腐败问题的一个基础。第三,这项改革可以有效调整利益关系失衡与权力失衡,可以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第四,随着微博反腐逐步成为一个基本趋势,主动推进官员财产公开,比被动推进官员财产公开要好。在没有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下,任何一名官员都有可能被认为是潜在的腐败分子。
日报:对收入分配改革,您心目中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是什么?
匡贤明:在我看来,着眼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对收入分配改革要有一个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倒逼改革往前推进,以打破改革停滞的状态。初步设想是以下四步:
第一步,近期(2013年年初,最迟在两会期间),尽快出台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这件事无论如何不能再拖。总体方案要明确改革目标、改革重点、改革突破、改革实施等具体内容;同时,适应社会的呼声,在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试点上取得重大突破。
第二,3年内(2015年),初步建立起以官员财产公开为重点的收入分配改革基础制度;以大规模结构性减税为重点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劳动者收入占比下降趋势得到控制并争取有所扭转;垄断行业过高收入得到控制;全国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初步建立。
第三,5年内(2018年),政府财政预决算全面公开透明,包括“三公”支出在内的行政成本明显下降,财政支出结构有明显调整;收入分配基础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四,8年内(2020年),收入分配关系得到基本理顺,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达到40%左右;黑色和灰色收入得到制度性控制;公共财政基本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