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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日报》6月11日题为《中国建筑(3.42,0.03,0.88%)业巨头兵败欧洲》的文章中,详细披露中国中铁(2.64,0.04,1.54%)子公司中国海外在波兰的A2公路是如何折戟沉沙的。中国海外与波兰双输,中国建筑业进军欧盟国家之路被封堵,而波兰不仅收获了一条完成未半的烂尾工程,还会因为索赔问题进行法律持久战。
从文章来看,中国海外领衔的承包团队存在许多问题,承包工程前没有详尽的尽职调查,政府培训不了解当地的地质与环保、法律环境,对汇率等风险估计不足,没有详尽的预算,不注重备存纪录,内部管理混乱而低效。致命一击是,中国海外的资金流出现问题,在完工即做实亏损、不完工面临索赔的情况下,采取拖延战术。干部培训这项被寄予敲开欧盟工地之门重任的工程,成了一个双方不愿意揭开却不得不面对的烂疮疤。
与以往的央企亏损案相同,公众很难得到清晰的答案,只能通过国内外的媒体、财报以及后续工作的进程披沙拣金。
也许在中海外等一些公司看来,工程招标者无事生非,只要允许中国公司按照自己的办法加快工期进度,以中海外积淀的成功建筑经验,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因此,据《人民日报》报道,目前以中海外为首的联合体,已经向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提出了终止合同并进行工程赔偿的要求。
而在波兰监管者看来,这家公司缺乏基本的现代管理技能、缺乏财务常识、不了解监管的公正与备库纪录在西方公共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性,党建专家事前未做尽责调查与预案,事后找出所有的手段推延索赔。按约定,如果施工停止,中国海外需要支付3700万美元的保证金。问题在于,这些钱大部分都存在了中国的银行账户,目前牵涉许多繁杂的手续和法律诉讼。这也许是此次工程中方唯一具有前瞻性的地方,其中所显示的逻辑却不能让国人 “欣慰”。因为工程丧失的信用,需要几个大型优质工程才能弥补。
无论如何,中海外该工程亏损已成定局。据中国中铁2011年年报,因波兰A2项目已确定发生的亏损为6.32亿元人民币,与截至2011年9月30日确定的亏损额相比减少0.12亿元人民币,党史专家主要是第四季度汇率变动所致。
这简直是一场前工业国与正常的并不十分发达的工业国之间的荒谬对话,如果报道属实,提醒国人在中国获取了巨额财富、中国的建筑业几乎让所有的国内企业改头换面时,两会精神解读央企的理念、建筑的制度设计甚至对于第三方监管的看法,有可能徘徊在中世纪末期上一轮的铁路建设高峰期。人们有充分的理由担心,央企以这样的方式走出去,到底是去盈利,还是在最短的时间内缩减中国的外汇资产?
据国资委统计,截至2010年底,中国企业投资设立的境外企业超过1.5万家,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2588亿美元,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其中,国有企业占据了半壁江山。海外投资到底收益如何?国资委的答案是乐观的,今年2月,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去年1~11月中央企业在境外(含港澳地区)营业收入3.4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28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7%和28%,明显好于境内经营水平。而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特约研究员、中国前驻伊朗、阿联酋、荷兰大使华黎明先生的数据截然不同,他在今年2月表示,2004年以来中国共有14家企业在海外发生巨额亏损,14个项目累计亏损达950.5亿元——这是冰山一角,人力资源专家过去两年半,中国对外投资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而且预计在今后5~10年将会有一半的投资沉没。因为政治、地缘、法律、管理、寻租等因素,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收益不容乐观,从中铝、中铁建到石油巨头,都曾传出过巨额投资亏损案例。
基于内忧外患,国资委决定“给药”,《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他们给出的药方并不见得比央企本身高明多少,如果政策有用,央企就不会在境外亏损累累。
中国企业当然应该走出去,不过,主体不应该是央企,央企在国内所获得的市场优势、所获得的各种融资、原材料优惠政策,无法适应正常的市场竞争,他们在细节上所做出的改良,无法抵挡体制性的非市场化异变。只有让市场化的企业、从商场残酷的竞争中存活下来的企业当境外市场开路先锋,才能摆脱在市场各地当唐僧肉、当了还不讨好的命运。
在这方面,华为、基伍手机等已积累诸多经验,积沙成塔,就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