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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钱庄能量有多大,看看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近期破获的一起特大转账提现型地下钱庄案件吧:2年时间,利用一家投资公司为掩护,20家“空壳”潜公司为载体,将727亿多元转至4473个境内外账户。经查,这个地下钱庄共涉及了全国29个省份2337家上游公司,非法获利3200多万元。
因为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跨国(境)资金转移或资金存储借贷等非法金融业务,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活动较为隐蔽。中国地下钱庄的数量和资金吞吐量难以准确统计。从公安机关侦破的一些典型案件看,一些地方地下钱庄的经营已形成了一定规模,危害严重。
根据当前的中国经济金融形势看,地下钱庄有三种业务较为“繁忙”:一是从事非法借贷,即地下高利贷业务;二是将国内资金转移到国外,将热钱从境外转移到国内;三是将犯罪分子获取的非法财富洗白,从中牟取暴利。这三种地下业务,都是在我国信贷市场供需矛盾突出,外汇管理不完善,腐败等非法所得较多情况下滋生的。在沿海外向型经济活跃地区,企业对外汇需求大,但现行管制政策很难满足其需求,这客观是给地下钱庄滋生壮大提供了土壤。比如,江、浙、粤等省民营经济非常发达,但是,正规金融渠道反应迟缓,很难满足这些民营企业的资金急需,而地下钱庄的非法交易手续简单,费用低廉,通常只收取1%到2%的佣金,对有关企业极具诱惑力。在海南这起727亿元的地下钱庄案件的3200多万元非法获利中,费率(利润率)仅为0.04%。
而从报道中可以看出,海南这起地下钱庄大案,主要是一般的地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通过网银操作,为“客户”转款提现,利润平分、风险共担。这充分暴露出当下我国金融业诸多方面的问题。首先,在转账结算支付领域至少存在三个毛病:一是管制多,资金支付结算为客户保密程度低;二是速度慢,就拿电子化结算程度最高的招商银行来说,遇到星期天和节假日,网银跨行转账三至五天甚至七天也难以到账;三是收费高,异地、跨行转账收费是地下钱庄的好几倍。这三个毛病给地下钱庄留下了可钻的大空子。
其次,监管手段少,商业银行监管职能几乎形同虚设。地下钱庄再隐秘,其或多或少都离不开商业银行的正规结算渠道,商业银行及其网点只要稍加留意和负起责任,资金支付结算黑渠道就很难得逞。海南这起大案中,“短期内公司账户支付交易额高达数十亿元,一天之内就发生交易几百笔、金额几个亿,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近千个上、下游账户。”这么多商业银行怎么竟然毫无察觉呢?怪不怪?
地下钱庄扰乱金融秩序,使得大量资金、外汇和结算手段逃避金融监管,使得大量资金游离于金融笼子之外,削弱了货币政策工具调控手段的作用,影响货币政策工具的准确决策,弱化和放松了对国际热钱警惕和对离境资金的监管和预防。我们必须采取严厉的疏堵并举措施,利用法律等手段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现象。央行、外管局、公安、商业银行等部门要密切联系,协同配合,严厉打击地下钱庄洗黑钱、将赃款转移到国外、将热钱转移到国内等非法犯罪行为。
而打击地下钱庄,我们更应牢牢记住一个规律:大路不通,就会出现小路;光明大道不畅,地下黑道就会滋生。为此,央行监管部门既要监管各种资金结算手段和渠道,更要督促商业银行简化结算手段、开发方便快捷的结算工具、大大降低支付、转账、境外汇款等手续费标准,减轻客户结算经济负担。通过疏导、放开、简化程序、降低收费标准将社会资金支付结算吸引到正规金融结算渠道里,从根本上铲除地下钱庄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