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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文化改革发展,领导班子是关键,党组织是保证。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提高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科学化水平的高度,对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作出了部署。我们一定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选好配强文化领域各级领导班子
《决定》强调,要选好配强文化领域各级领导班子。这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组织保证和必然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决定》指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理论水平高、熟悉文化工作、善于驾驭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这一要求,体现了我们党选人用人的一贯方针,抓住了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建设的特点,进一步明确了选配文化领域领导班子的标准和条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文化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选拔文化领域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品质放在首位,注重选拔理想信念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头脑清醒的领导干部,确保文化领域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忠于党和人民的人手里。文化领域是知识分子密集、思想活跃的地方,许多单位还直接承担着思想理论建设重任,要取得文化工作主导权,就必须更加重视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文化工作专业性强、涵盖面广,特别是随着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涉及领域越来越广泛,对领导干部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提出了很高要求,所以要把熟悉文化工作作为选拔文化领域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文化领域是各种社会思潮的交织地,在当今世界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的大背景下,文化领域面临着社会思想更加多元、复杂的局面,这就要求我们重视选拔善于驾驭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能够妥善处理文化领域重大问题和突发敏感事件的干部,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干部保证。
深化文化领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文化与经济、科技的结合更加紧密,文化创新空前活跃。同时,随着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我国同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合作日益深化。适应当今时代文化发展新趋势,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文化领域的创新型、复合型、科技型、外向型领导人才。我们必须按照《决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深化文化领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广开进贤之路,打破系统、行业界限,把那些熟悉基层情况、具有专业知识、经过多岗位锻炼、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各方面优秀人才选拔进文化领域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加大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力度,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创造各类人才施展才干的有利制度环境,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积极扩大文化领域与其他领域干部的双向交流,推进文化领域干部内部交流,着力改善领导干部的来源结构、经历结构和专业结构,增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活力。基层是培养锻炼干部的可靠途径和重要阵地。干部在基层成长、干部从基层选拔、干部到基层培养,是我们党的一贯用人方针。特别是对文化单位来说,直接担负着为广大群众提供优秀文化产品、满足基层群众文化需求的重任,这就要求文化单位的干部增强国情了解、增加基层体验、增进群众感情,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因此,我们要有计划地选派文化领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培养锻炼,培养干部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要注意把熟悉基层文化工作、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基层文化干部选拔充实到文化领域的领导岗位,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要注重分类指导,根据文化单位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完善选人用人方式,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形成各类优秀人才不断涌现、健康成长的生动局面。
二、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重要途径。《决定》在这方面作出了深刻阐述和重点部署。
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是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建设,是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决定》指出,要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筑牢思想防线,确保文化阵地导向正确。文化战线担负着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大责任。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更具有极端重要性。要着眼文化战线肩负的职责使命,立足文化领域领导班子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文化领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强理论武装,引导文化领域各级领导干部高举旗帜、坚定信念,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的界限,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影响,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加强党性教育,引导文化领域领导干部坚守党性原则、站稳党的立场,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文化工作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纪律,自觉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作贡献。要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引导文化领域领导干部践行宗旨、服务人民,进一步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切实做到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与宣传思想文化发展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拒腐防变长效机制,促进文化领域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认真落实关于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不断提高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把健全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作为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听取干部的意见建议,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思想交流,对干部存在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予同志式的提醒、教育和帮助,努力建设团结和谐、充满活力的领导班子。
加强文化领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决定》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准确把握当今时代文化发展新趋势,准确把握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领导文化建设的本领。应当指出,面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的迅猛发展,面对各种新的文化业态不断涌现,面对文化领域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少领导干部不熟悉不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在能力素质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此,《决定》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文化理论学习和文化问题研究,提高文化素养,努力成为领导文化建设的行家里手。我们要按照《决定》要求,以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为抓手,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提高领导文化建设的能力水平。要把文化建设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体系,制订方案,明确重点,抓好落实。要重点围绕“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各种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把握文化改革发展方向、统筹文化改革发展大局、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能力。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尤其要加强与文化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知识、新业务、新技能的培训,努力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要适应文化走出去战略需要,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开展高层次培训项目,帮助文化领域领导干部拓展世界眼光、增强战略思维。在加强培训的同时,要重视运用中心组学习、理论务虚会等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深入分析文化建设的新形势,深入研究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不断加深对文化发展规律的认识,确保党的文化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三、加强文化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从发挥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对加强文化领域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发挥文化领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文化领域党建工作,建好党组织是基础,发挥党组织作用是目的。文化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等不同类型。要根据不同类型文化单位的特点,相应明确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有的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有的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党组织,统一领导单位的各项工作,讨论决定单位的重大问题,负责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职权。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党组织,参与单位的重大决策,主导选人用人工作,履行保证监督职能。无论是发挥领导核心还是政治核心作用的党组织,都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健康发展。文化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要结合文化单位特点加强和创新基层党的工作,注意从各单位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改进党组织的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创新党建工作的方法和手段,努力使党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的工作更富实际成效。
重视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当前,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速发展,文化领域的投资主体、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等都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出现了大量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这对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巩固党在文化领域的组织基础,提出了新的课题。《决定》强调,要重视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我们要按照《决定》要求,把建立党组织工作作为加强文化领域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努力做到文化改革发展推进到哪里,党的组织就组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要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等办法,健全文化单位基层党组织体系。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通过建立工青妇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办法,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要根据文化单位管理体制的变化,相应调整和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形成科学严密的组织体系。目前,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正在加快推进,部分文化事业单位面临转企改制。在改革过程中,要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党建工作,确保党组织不散、党的工作不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动力和保障。
加强文化领域党员队伍建设。分布在文化建设各条战线的广大党员,是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中坚力量。截至2010年年底,仅文化事业单位就有党员40.8万名,占文化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37.2%。近年来我国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与文化战线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密不可分的。加强新形势下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发挥文化战线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决定》对加强文化领域党员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从以下3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通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措施,教育文化战线的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党员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落实基层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加强对基层文化单位党员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加强文化单位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把所有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中。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党组织的向心力。二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是新时期保持党的先进性的经常化、普遍化、基层化的行动机制,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要着眼文化改革发展需要,结合党员队伍实际,引导文化战线广大党员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上创先争优,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先锋;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上创先争优,做弘扬先进文化、传播优秀文化的模范;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上创先争优,做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标兵。三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文化领域党的知识学习宣传和思想引导工作,吸引各类优秀人才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注重在文化领域优秀人才、先进青年、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尤其是要做好在文化领军人物中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各类优秀文化人才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加强文化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地方各级党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的共同责任。要强化党委(党组)管党建、书记抓党建的责任,完善文化单位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文化系统具体指导、有关方面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文化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有关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加强文化单位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协调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费,强化对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实绩考核和结果运用,确保《决定》提出的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