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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奢侈品进口税论战中,主张降低奢侈品进口税者的主要论点是通过降低奢侈品进口税消除洋品牌奢侈品国内外市场价差,以便消除对国内消费者的歧视,并将赴海外采购者的购买力留在国内。这一论点忽视了境内外销售周期错位因素和发展中国家国内消费者盲目追捧发达国家品牌与时尚的作用,是站不住脚的。
流行的洋品牌消费品境内外零售价格比较有一个常见的误区是销售周期错位,即将销售周期不同阶段的商品价格拿来比较。要跨地区、跨国比较同一商品的价格,应采用同一阶段、同类销售场所的价格数据,方才不至于扭曲结果。
理论上,境内消费者赴境外采购将构成推动境内外销售价差缩小的压力,但出境的交通、食宿等项成本构成了抑制境外采购潮、维持境内外差价的自然壁垒。假如海关严格执行对随身物品进口报关和征税的规章,维持国内外差价的效果还会进一步增强。
更重要的是,发展中国家消费者追捧发达国家品牌与时尚,往往会达到盲目的程度,也正是这种追捧使得同一商品流行周期美欧往往领先中国一步两步,西方中档品牌在中国往往当作高档品牌销售。只要中国尚未完成对西方的全面赶超,国内消费者对发达国家品牌与时尚的盲目追捧就难以彻底消除。而洋品牌销售商也会充分利用这种盲目追捧索取尽可能高的售价,以便实现利润最大化;甚至会有意识地通过各类广告营销方式激发这种盲目追捧。至于奢侈品牌,为了营造自己的所谓“高端”、“贵族”形象,无论进口税率如何下降,他们都会尽量避免降价;相反,通过定期涨价来保持品牌高端地位,是奢侈品品牌的常规保护策略。据媒体报道,奢侈品进口税论战如火如荼之际,各大洋奢侈品牌全线涨价,LV、卡地亚、兰蔻、香奈儿、迪奥等品牌分别涨价6%至10%不等。
有人曾经举例,同一款Coach的拎包,在北京西单可能要价2000元,而在美国的O utlet可能只要不到100美元,按照汇率计算,国外价格不到国内的一半;但在这个例子中,虽然销售的是同一款Coach拎包,美国所谓“O utlet”本质是尾货折扣店,与注重销售时新货品的北京西单大商场绝非同一档次销售场所,两者销售的同一货品也并不处于销售周期的同一阶段。即使不考虑流通环节的房租等项成本,仅销售周期错位一项因素就足以造成可观的差价了。即使是在国内,喜欢追逐时尚而又擅长精打细算的大城市消费者也不难在高档酒店或近年流行的奥特莱斯店中以五折甚至三折的价钱淘到欧美一线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