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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日前公布了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结果,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7万亿元,高于目前总共7万余亿元的国债,相当于去年全国GDP的27%。令人着急的是,从现在开始到2013年底,也即未来的两年半时间内,这10万多亿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中有超过一半将要陆续偿还,但地方政府对此却是一筹莫展。
地方政府欠了这么高额的债务,如何偿还?这无疑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有一个现成的例子可供参考,今年4月,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向债权银行发函,要求自即日起只付息不还本。这就是说,它准备赖账了。当然,这家公司的如意算盘没有打成,云南省政府已经要求其撤回了这份信函。但是很显然,问题并没有解决,这家公司欠十几家商业银行千亿元贷款,要它按期归还已经不可能,银行面对这种具有政府背景的大客户,恐怕也无可奈何。
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一个借贷者还不出债,唯有破产。但是,地方政府倒不必有这种担忧,省市县三级政府上面,还有中央政府,不可能坐视地方政府真的破产。因此,当地方政府不得不承担起政府性债务的还债责任而又无力承担的时候,那么,中央政府自然也只能担当还债者的角色。从这一点上说,审计署在公布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的同时,又表示这些负担尚未超出偿债能力,这显然是有根据的。
但是,中央政府自身也不是创造利润的一个企业,它的财政收入除了一小部分是由央企上缴的利润外,绝大多数是由民众上交的税赋所提供的。因此,中央政府要承担起为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偿还责任,其最终的买单者只能是民众。如果想到了这一点,那么,我们就可以对当下中国经济产生的一些问题寻找到答案。
第一,今年不断热议的个税免征额尽管在网上征求意见时遭遇八成以上的反对意见,但此次提交全国人大会议讨论的二审稿依然未有变化,财税部门坚称如果进一步提高免征额,将直接影响税务收入。很显然,财税部门作为政府管理“钱袋子”的重要部门,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情况比民众清楚得多,如果还债任务最终落到中央政府头上,财政部无疑首当其冲,因此它不得不与民意展开博弈,寸土必争。但这样一来,民众希望通过个税调整增加收入的愿望也就打了一个很大的折扣。
第二,随着CPI的不断上升,银行储蓄的负利率问题日趋严重,但央行对于解决这个问题缺乏动力,只是一味在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上打转。负利率的长期存在,实际上是在将民众的应得利益转移给借贷者,考虑到地方政府性债务已成我国银行借贷的大头,因此负利率实际上是在要求民众将利益通过潜在的渠道转移给地方政府。当然,负利率的长期存在,使地方政府能够减轻这些债务所派生的利息负担,但民众的应得利益就这样消蚀了。
我国尽管已建立了市场经济体系,但由于政府职能改革的迟缓,造成了政府在经济运行中成为一个重要角色的格局,巨额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形成正是这种“强政府”之下的必然结局,而政府所握有的强硬的行政权力使它可以方便地通过剥夺民众利益来化解这种债务风险。事实已经证明,政府过多地参与经济事务,不仅会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干扰,而且会给民众的利益带来直接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