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年多来,北京市“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取得了上至中央领导、下至百姓、中至街道社区干部的广泛好评,打通了城市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办好了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推动了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我们将从“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改、成效与进一步深化出发,对“‘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与北京基层治理”这一主题进行深入探讨。一、“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是什么(一)“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的起源与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源于平谷区“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成功经验。平谷区的金海湖镇,曾经是一个采黄金的重镇。2000年的时候,平谷区开始对金矿进行清理,对矿洞实行了全面封堵。但由于利益驱使,盗采行为从没停止过,不仅如此,时有发生的还有盗挖山体、盗偷沙石等恶性事件,既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还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2017年年初,平谷区为了破解非法盗采盗挖的难题,在金海湖镇启动了“双安双打”行动,即安全生产、安全稳定、打击盗挖盗采、打击违法犯罪;成立了指挥部和临时的党支部,由金海湖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临时党支部的书记;将执法主导权下放到乡镇,赋予镇党委对相关执法部门的召集权、评价权、否决权、考核权;要求乡镇吹哨后,各相关执法部门必须在30分钟之内报到,并且事不完、人不撤。由乡镇来主导执法是前所未有的一种模式,很快就发挥了效果、验证了成效:经过117天的专项行动,共行政立案17起,刑拘了10名犯罪嫌疑人;持续十几年、纵横几省市的盗采金矿团伙被剿灭;金海湖的水质20年内首次达到二类标准,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平谷区这一做法大大增强了委办局这个“条”和乡镇这个“块”之间的合力,同时也增强了委办局“条”“条”之间的合力,打通了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平谷区这一经验被命名为“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引起了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被提升为形象易懂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2018年2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作为全市的“1号改革课题”,在16个区169个街乡进行试点。北京市委组成了专班全力推进,市委书记蔡奇同志亲历亲为、高位推动。2018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对“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2019年2月,事隔23年,北京市委召开第三次全市街道工作会议,并印发《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的实施意见》,也就是说,北京市委今年还将在去年“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该项改革。(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的含义“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也称“吹哨报到”改革,“吹哨”是指三种哨:一是综合执法哨,即针对城乡治理乱象、需要综合执法的问题,明确街乡承担主体责任,赋予其吹哨权力,以快速调动执法、行政的力量和资源,促进执法协同,推动联合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二是应急处置哨,即针对消防、防汛、地下管线等应急处置事项,整合各类政府服务管理资源,实现快速反应、合力应对;三是重点工作哨,即针对拆除违建、群租房、开墙打洞等重点工作,明确街乡可以吹哨,以确保各类重点问题在基层一线得到解决。“报到”是指三个方面的报到:一是区职能部门、执法队伍到街道乡镇报到,也就是部门要履职、“条”“块”要形成合力;二是驻区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回属地街乡、社区村报到,也就是“双报到”;三是街道干部到一线、到社区报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三声哨”“三个报到”的狭义认识,实质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城市基层治理的综合改革,以街道(乡)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解决群众身边事,着力创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二、为什么要进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为什么要进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的问题,也就是为什么要以街道(乡)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的问题。2019年2月份,北京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意见》高度概括了街道在城市基层治理当中的作用:街道是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基础,是巩固基层政权、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依托,是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纽带,在超大城市基层治理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中枢作用。通过这段话,我们可以理解到,街道在城市基层治理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中枢作用。(一)对亚洲四个超大城市的考察与借鉴在这方面,我们考察并借鉴了亚洲四个超大城市的基层治理体制,分别是日本东京、韩国首尔、中国台北、中国香港。日本东京实行的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基层治理体制。东京市区的面积约为626平方公里,人口将近1000万人,分为23个特别区,有市、区两级政府,平均每个区的面积是27平方公里,管辖人口是41万人。市、区都是自治体。为了适应特大城市的发展需要、更方便地为居民提供服务,1974年,东京在23个特别区政府之下设立了地域中心。地域中心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并不是一级独立的政府,类似于我们的街道办事处。每个地域中心管辖人口一般是3-4万人,在整个市区的分布非常广,一般都处于地铁或电车站等交通很便利的地方。居民一般步行10分钟就可以到达地域中心,办理一些政务事项,如办理证件、交税等。同时,地域中心还为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支持市民和公益团体的活动。地域中心的工作人员全部都是公务员,工作经费也全部来自政府的财政拨款。韩国首尔实行的也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两级政府分别是首尔特别市和25个自治区。首尔的面积约为600平方公里,人口约为1000万人。在两级政府之下,首尔设立了区政府下派的名为“洞”的行政机构。每个“洞”的平均管辖面积一般是1.4平方公里,管辖人口是2.5万人。“洞”的主要职能就是面向居民的政务服务、处理纠纷,辖区市容环境、市政设施,保障居民生活的安定。由于“洞”是区政府的下派机构,并不能充分表达居民的利益诉求,而且职能与区政府有一定的重叠。所以,1990年以来,韩国政府对“洞”进行了改革:首先将“洞”的大多数行政事务移交给区政府,同时精简人员;其次以“洞”为单位开展社区建设,将“洞”改为“住民自治中心”,既承担原有行政职能,又担负社区管理职责,引导社区居民关注并参与社区事务,推行居民自治,是一个兼有行政和自治功能的机构。我国台湾省台北市的基层治理体制是“一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模式。台北市面积约为270平方公里,人口约为270万人。市政府下设12个行政区,区并不是自治体,每个区设区公所,区下面再设“里”。每个“里”的管辖人口一般是1200-3600人。“里”设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里”这一级组织一般是由代表民意的里长、公务员身份的里干事和领长来组成。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实行的是“一级政府、两级管理”的基层治理体制。其管理架构只有一级政府,也就是香港特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将全港划分为18个区,区不是一级政府,只实行一级管理。这四个城市中,面积和人口规模都很大的东京和首尔实行的基层治理体制都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对北京这样的超大城市的基层治理体制建设,提供了一些经验。(二)街道办事处的发展历史1.20世纪50年代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成立时,各地的基层治理五花八门、没有统一。1953年,中央政务院派出调查组。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述,时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的彭真同志向中央提交了一份调研报告,即《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和经费问题的报告》。《报告》提出,为了把很多不属于工厂、企业、机关、学校的无组织的街道居民组织起来,为了减轻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的负担,还需要设立市或区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报告》得到了中央肯定,彭真同志的建议也被中央采纳。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我国城市街道行政体制的统一形式进行了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经上一级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对街道办事处的性质及其设置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年,《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出台。《条例》进一步对街道办事处的地位、性质、规模、任务、机构、人员编制以及设立程序等做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十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一般地应当同公安派出所的管辖区域相同;街道办事处的任务如下: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街道办事处设主任一人,设专职干部三人至七人……所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出于管理的需要,为了缓解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的压力,我们成立了街道办事处这一级区政府派出机关,作为单位制的一个补充。当时的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方面,我们明确提出,不设内设机构。从专职干部3-7人,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街道办事处是一个功能比较单一、结构比较单一、人员比较少的政府组织。2.改革开放以来的变化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城市的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体制改革以及经济、社会转型,整个国家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基层治理方面,单位制受到了很大冲击,逐渐解体,个人从单位人转变成了社会人。同时,我们城市化的进程是不断加快的,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城市人口规模不断增加。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多种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发展,如非公经济大量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国有经济以外的企业或机构里工作,新的经济、社会组织也在大量涌现。还有一点就是,城市管理重心也是在逐步下移的。改革开放以前,城市管理重心主要集中在市一级的政府;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城市管理重心逐步向区和街道的层级下移。这样的形式变化使得街道办事处的职能不断增加,人员和内设机构也在不断增加。3.学界讨论与实践创新随着上述这些变化,街道办事处出现了很多问题。这时,对于街道办事处这个机构,实践部门、学术界开始了很多探索和创新。尤其在2009年,国家废除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后,对于街道办事处该怎么发展的问题,实践部门、学术界都在探索和创新。总的来说,实践部门、学术界有四个观点:一是把街道建成一级政府;二是实行“虚区实街”,即虚化区政府、做实街道办事处;三是减少管理层级、撤销街道办事处,有些地方已经在尝试这一观点的实践探索,如安徽铜陵、贵州贵阳;四是维持街道办的派出机构性质。改革开放尤其是90年代以来,北京也一直在探索基层治理体制,在1998年到2004年的几年间,市委先后召开了五次城管会(城市管理工作会),旨在探索和创新区、街道以及社区层面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第一次城管会于1998年召开,核心内容是要解决街道不办企业的问题。街道的支出是由市级财政来提供的,当时的情况是,因为市级财政有限,街道层面的支出只有40%,剩下的60%要靠各个街道办事处自己来经营、创收,以解决经费不足、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所以,第一次城管会明确提出街道不办企业,支出由财政全额保障,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目的是把街道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城市管理上来。第二次城管会于1999年召开,核心内容是理顺市、区两级的财权和事权,下放一部分市一级的管理权限到区、县。我们前两次城管会的主要目的都是要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其中,1998年的改革着重的是街道层面,到了1999年,我们发现只有街道层面的改革还不能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所以,第二次城管会就提出下放一些管理权限到区、县,以便更好地发挥区一级政府在城市治理、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第三次城管会于2001年召开,核心内容是要在全市推进社区建设。第四次城管会于2002年召开,核心内容是围绕社区建设继续研究社区建设面临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所以说,第三次和第四次的城管会的主题都围绕着社区建设。第五次城管会于2004年召开,核心内容依然是聚焦街道的体制改革,一是明确了街道的定位和职能,即明确提出要坚持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派出机构的定位,明确其主要职责包括统筹辖区发展、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四个方面,对于厘清街道办事处的性质、定位以及职责起到了深远作用;二是提出了“条专块统”的理念,即剥离街道办事处的专业管理职责,推进政府部门的专业管理到位,其目的是为了强化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统筹辖区发展的职能。同时,第五次城管会也对街道的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三)北京迎来城市转型期随着2008年奥运会的召开、社会工作委员会的建立以及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视察时发表“2·26”重要讲话,北京逐步进入了深度的城市转型期。这个城市转型期的主要体现是:一是在功能定位上更加注重“城”向“都”的转变;二是在发展方式上继续由聚集资源求增长向疏解功能谋发展转变,即北京是全国第一个率先提出减量发展的城市,在疏解功能方面更加积极地疏解“非首都功能”;三是在发展动能上正在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也就是按照到2020年人口不能突破2300万的要求,建设用地是逐年减少的,北京必须要实现发展动能的转变,向创新要效益;四是在城市治理上从政府主导型向精治共治法治转变,即要实现精细化管理就要靠精治共治法治。在这样一个城市转型期的背景下,我们的基层治理并不能完全适应转型的需要,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第一,街道的职能定位不清。第二,职责无限膨胀。比如,我们去街道调研时,发现街道干部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街道工作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这也是因为职能定位不清晰导致的。第三,街道办事处统筹手段欠缺。街道办事处是实行属地管理、承担属地责任的,应该进行综合管理、统筹辖区发展。但是,街道办事处在统筹手段这一方面是欠缺的。第四,责权不对等。这个问题就是前面三个问题导致的,也是街道存在的一个最大的问题。街道办事处的同志总有一种“小马拉大车”的感觉,也就是责任很重,但相应的资源、权力很有限,使他们觉得负荷太重。第五,街道管辖的规模大小不一。比如,海淀区的曙光街道管辖的人口达到了40万人。第六,街道内设机构过多过细。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有的街道办事处的科室达到了20多个。第七,工作人员与协管员严重倒挂。因为编制有限、职责不断膨胀,街道办事处不得不聘用大量的协管员,于是形成了工作人员和协管员在人员结构、数量上的倒挂局面。第八,街居关系不明晰。居委会理论上是一个自治组织,但现在行政化的倾向很严重,成为了街道办事处的一条腿,承担了大量的行政事项。第九,治理理念需要创新。这个问题主要是指在基层治理中,共治的理念还不是很深入。第十,基层党建要加强。只有加强基层党建,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才能得到更好地发挥。可以说,“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正是以街道管理体制的改革为突破口,针对基层治理方面的问题和挑战,得以不断推进的。三、“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怎么改一年多来,“吹哨报到”改革探索了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新时代首都基层治理的规律:一是体现了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要求,即现代城市普遍的基层治理规律;二是体现了党建引领的中国特色治理要求,即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的首都,北京更应该体现党建引领的特色;三是体现了以街道为枢纽的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四是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机制创新要求;五是体现了充分运用高科技的现代治理要求;六是体现了文化导入的社区共同体建设要求。(一)“吹哨报到”改革体现了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调动城乡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主自治的积极性,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吹哨报到”改革调动住区单位和社会力量共建共治,发动社区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其中一项行之有效的多元共治机制就是建立“小巷管家”。“小巷管家”起源于东城区龙潭街道。2017年,东城区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了街巷长制,推动管理中心下移。在推进街乡环境整治的过程中,一些街道社区发现,仅仅依靠街巷长发现辖区问题、跟踪反馈居民需求是存在短板的,特别是社区作为街道联系中转站,在街巷长制这一“条”的工作运行体制中缺少“块”的层面。所以,2017年4月,东城区龙潭街道就对街巷长制进行延伸,面向社会招募“小巷管家”,让地区居民、辖区单位职工等社会多元主体来认领街巷,参与小巷治理和环境建设。龙潭街道一共招募了“小巷管家”147人,其中“居民管家”118人。“小巷管家”对认领的小巷开展日常寻访,劝阻一些违法或不文明行为,同时宣传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动员组织居民建立自治组织,发现情况及时上报,由街巷长负责协调解决。现在,全市一共招募了2.3万名热心居民来担任“小巷管家”,同时也涌现了西城大妈、朝阳群众、石景山老街坊等一批影响力较大的志愿服务品牌。(二)“吹哨报到”改革体现了党建引领的中国特色治理要求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和主导力量。新时代下,党建的重点是提升组织力,关注党的领导力的纵向延伸和横向跨界渗透。党的领导就是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让人民群众、各类机构广泛参与基层治理。抓住党建引领这条主线,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城市基层治理优势。党的建设应当贯穿、保障、引领基层治理。基层社会治理面临各种复杂问题,特别是跨部门、跨层级、跨体制的问题,是通过传统渠道很难解决的。我们只有把党建做实做强,才可能走出一条新路。北京是国家首都,全国政治中心,全国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党政军领导机构、央属企业、央属文化单位、央属科研院所以及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聚集在北京,这是北京巨大的优势,也是北京沉甸甸的责任。为更好地履行“四个服务”职责,北京要更自觉地坚持党建引领,将首都的政治优势、资源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的优势。可以说,街道是北京履行“四个服务”职责的第一线。在“吹哨报到”改革的过程中,党建引领创立了一些很好的机制,如搭建了共建平台,即建立区、街乡、社区三级党建协调委员会,吸纳辖区内有代表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负责人来参加,定期研究解决辖区居民共同关心的重要事项,要求区、街巷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下一级党建协调委员会主任来强化统筹权威和效能;创新了这种共建的机制,包括建立资源、需求、项目“三个清单”,实行属地党组织和驻区单位党组织双向需求征集、双向提供服务、双向沟通协调、双向评价通报“四个双向”机制,并通过“三个清单”“四个双向”机制的建立,实现属地党组织和驻区单位的双赢,有利于党建引领的可持续发展,而不仅仅是单向输血。“吹哨报到”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还推进的就是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以及通过党建来发挥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同时,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还有关键一点就是,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不是喊出来的,是做出来的。(三)“吹哨报到”改革体现了以街道为枢纽的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吹哨报到”改革中,我们具体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来做实做强街道办事处:第一,赋权。赋予街道党工委四项权力:一是对市、区级层面涉及辖区的重大事项的意见建议权,二是对辖区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的统筹协调和督办权,三是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人员的任免、调整、奖惩的建议权,四是对综合执法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权。第二,下沉。按照“区属、街管、街用”的原则,在街道乡镇普遍建立实体化综合执法中心。这个综合执法中心采取的是“1+4+N”模式,其中“1”是指街道要有一支城管执法队,“4”是指公安、消防、交通、市场监管四个部门的执法力量要到街道乡镇办公,将人员、责任、工作机制和工作场地相对固化。“N”是指房管、规划国土、园林、文化等部门能够明确专人,做到随叫随到。如此下沉的目的就是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实现综合执法。第三,增效。增效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推进街道“明责瘦身”,包括明确街道的职责,一共6个板块111项内容,同时给街道瘦身,也就是明确街道负责承担的事项,在111项内容中进一步细化,即街道“负责”“承担”的职责占比约为25%,“组织”“协调”部门的职责占比约为35%,“参与”“协助”部门的职责占比约为40%;二是综合设置街道的内设机构,即“六办一队三中心”基本模式,“六办”的主任都是由街道的副处级领导干部来兼任,以精简街道层面的部门内设机构以及科级、中层干部。(四)“吹哨报到”改革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机制创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经常提到,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民的事没有小事,要把群众大大小小的事办好。要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吹哨报到”改革就是为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进行的一些机制的探索,如改革注重推动街乡干部走进群众、贴近群众,全市选派街巷长1.5万名,其中有街道的处级干部也有科级干部,活跃在大街、小巷胡同,随时随地出现在群众身边,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事;建立了社区专员制度,这些社区专员是“吹哨报到”工作在社区的指导员、宣传员;对12345热线反映的问题,建立“接诉即办”的机制。北京市在去年年底对政府热线进行了整合,目标是要把16条政府热线统一到12345热线中,方便居民通过一条热线来反映问题。这一整合也精简了办事的环节。从2019年1月1日起,12345热线实行“诉求直派”的方式,即群众诉求直接由市中心派发到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同时,12345热线信息通报改为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来统计、进行排名。我们每天都要对诉求集中的全市前10位的街巷以及各街巷办理群众诉求的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进行汇总,进行排名。这一方面的改革强化了街道乡镇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方面的责任。(五)“吹哨报到”改革体现了充分运用高科技的现代治理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目前,首都基层治理面临很多难题,而高科技的蓬勃发展,为解决这些难题提供了新手段和新机遇。针对社区动员难、社会参与不足、社区治理不精细等问题,运用“互联网+”创新社会动员模式、实行社区精细化管理、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六)“吹哨报到”改革体现了文化导入的心理共同体建设要求要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就要在整合社区内外资源的基础上打造“心理共同体”,不能只把社区理解为一个纯粹的空间单元。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开展为核心的文化导入是打造社区“心理共同体”的牛鼻子。北京的“四个文化”是源远流长的古都文化、丰富厚重的红色文化、特色鲜明的京味文化以及蓬勃兴起的创新文化,遍布在全市大街小巷,各个四合院、小区。在“吹哨报到”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要非常注重挖掘本地的历史文化资源,积极腾退、修缮古建筑、名人故居等历史文化遗存;通过建设胡同文化博物馆、民俗传习馆、图书馆、阅读空间、社区客厅等公共文化空间,开展文化活动,发展街巷文化、社区文化,推进社区建设,为居民提供增进感情、涵养文化的空间和载体,增强居民的凝聚力和对社区的归属感、自豪感,也为提高基层的社会治理水平提供用之不竭的精神源泉。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的成效与进一步深化(一)“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的成效一年多来,“吹哨报到”改革取得了上至中央领导、下至百姓、中至街道社区干部的广泛好评。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吹哨报到”改革取得的成效:一是打通了城市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办好了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解决了很多长期以来居民需要解决的难事、难点问题;三是推动了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即更加务实、更加亲民,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党组织的威信在服务联系群众中得到了加强。(二)如何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第一,着力向党建引领深化。在党建引领这方面,首要的就是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一是从面上要做到全覆盖;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设置,全面推行区、街道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下一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的议事规则,增强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力度。第二,做实“三项清单”和“四个双向”机制,着力向街道乡镇体制改革深化。要增强驻区单位的党组织参与区域化党建的内生动力,推进“双报到”制度化和常态化,如针对中央单位的“双报到”,要建立市一级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好对接服务工作。在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方面,要丰富服务内容和活动形式、方式,避免形式主义,强化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的约束机制,如社区向党员所在单位反馈报到情况。着力向街道乡镇体制改革深化,即进一步推进街道乡镇体制改革,如进一步向街道乡镇赋予更多的权力,并确保每项权力的落实,让街道能够分享改革的成果。第三,着力向社区治理深化。要强化社区的自治功能、社会动员功能、社区服务功能,为社区减负,让社区工作者能够有更多时间为居民服务。要做到了解社区居民,如规定社区工作者年入户率不低于90%。第四,着力向受理市民诉求、解决群众身边问题深化。要更好地完善12345“接诉即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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