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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1999年7月—2005年8月,在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工作,任理论部副主任、主任。2005年8月—2008年8月,在清华大学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工作2008年8月至今,在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研究领域 :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与社会主义理
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行动指南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党的十九大对反腐败斗争作出全方位的战略安排,展示着新时代我们党要继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彰显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决心。新时代的反腐败斗争方略,是我们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行动指南。一、党的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方略,体现了我们党跳出政权兴亡周期率的历史清醒和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品格中国共产党同任何政党一样,对腐败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但与当今世界上其他政党相比,却对党内腐败始终保持着更高的警惕性。从毛泽东进城前立志“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新中国刚成立就果断发动三反五反运动起,到邓小平警示全党“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再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都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由执政走向长期执政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决与腐败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为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而不懈努力。党的反腐败斗争方略,体现了党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的关键时刻的政治坚定和政治清醒。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打虎”“拍蝇”“猎狐”,成效卓著。由于党内外、国内外种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党的肌体依然面临病菌感染的危险性,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就时,尤其需要提高警惕,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断巩固阶段性成果。党的反腐败斗争方略,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的鲜明政治品格和高度自觉。中国共产党是伟大的政党,并非意味着自身不存在缺点,并非意味着党内不存在党性不纯、违规违纪的腐败分子,但是,中国共产党有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特别明显的优势,那就是勇于自我革命,勇于从严管党治党。因此,中国共产党比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党都更加重视自我革命,更加注重从严管党治党,能够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自我革新的政治勇气,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理想信念动摇、党性不纯、消极腐化堕落现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这是中国共产党能够在一个小农意识浓厚的国度,历尽磨难而不断壮大,经历不少失误而迅速修正错误,以非凡的能力,攻坚克难,勇往直前,不断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巨大胜利的独门法器。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的鲜明政治品格,经历了革命战争的锻造,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风雨洗礼,始终为行进于中华民族复兴之路上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所践行。二、党的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方略,是最终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大报告总结了5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阐述了未来一个时期的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略。牢牢把握、深刻理解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争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科学论断和战略安排,才能全面贯彻党的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方略,最终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是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绝对领导权,保证反腐败斗争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现阶段,党的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诱发腐败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同时还要防止已得到一定程度遏制的腐败态势再次出现反弹。要保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绝对领导。敌对势力诋毁和抹黑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将我国现阶段发生的腐败说成是根本制度性腐败,攻击我们党解决不了自身的腐败问题,企图动摇干部群众对党领导的反腐败事业取得胜利的信心,以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党领导的信心。还有一些不明事理的人,迷信并照搬国外反腐败的模式,排斥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权,这些错误认识必须引起我们的警惕。中国的反腐败斗争,须臾都不能离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也是中国的国情。在中国反对和防止腐败,实质就是要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党的少数干部的腐化变质,这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才能完成这一任务。历史已经证明并且还将证明,中国共产党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有办法解决好党内的腐败问题。只有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权,保证反腐败的正确方向,才能有利于形成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二是行贿受贿一起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这是中国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大进步。实践证明,反腐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仅从权力一方入手反腐败显然是不够的。从当前我国的腐败状况可知,权钱交易、行贿受贿是腐败的典型方式。在权钱交易上,同时存在着有“钱”的资本和有权的官员;没有行贿者,自然难以生成受贿者。鉴于行贿受贿的相互依存性,在严厉打击体制内的受贿者的同时,绝对不可放过体制外的行贿者,特别要从严从重惩处肆意“围猎”党政干部的行贿犯罪分子,以提高行贿犯罪的成本。因此在治理腐败方略设计上,既不能放过受贿的官员,也不能放过行贿者,只有这样才能将权力牢牢地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拓展标本兼治的认识。腐败现象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复杂社会现象的一部分,同时,腐败又是一个由腐败意识、腐败行为、腐败后果三个要件组成的结构完整的小系统。有效治理腐败,制度建设当然属于根本之策。但必须指出的是,制度建设与思想建设应同步进行。坚持反腐败制度建设,并不是唯制度论。腐败行为是理性行为,是在腐败意识指导下进行的活动。思想问题应由思想教育来解决,对具有腐败意识的人进行思想教育,是防范腐败的必要措施。再严密的制度也是靠人制订和执行的,具有较强防腐意识的人执行反腐败制度,会使反腐败的规章制度发挥出更大的效能;没有反腐败思想建设相配合,再好的反腐败制度也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此,反腐败斗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与其他政治组织相比,中国共产党治理腐败措施的特色之一就是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强调思想建设。有效反对腐败,需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制度建设和廉政教育相结合,法治、德治、礼治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与扭转社会风气相结合。理想信念教育对于防腐具有基础性作用,能够教育党员干部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以鲜明的党性原则面对种种考验;对广大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可使他们提高遵纪守法的道德水平,引导他们树立“拒腐蚀,永不沾”的角色意识;对广大群众进行廉洁教育,可使他们提高政治觉悟和强烈的主人翁精神,主动、勇敢地投入到反腐败斗争中去,营造强大的群众治理腐败氛围,使腐败现象失去社会基础。当然,制度建设、廉政教育、惩治腐败三者是相互配合的。四是编织国内外反腐败严密的天罗地网。世界上尚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资格宣称消除了腐败,这反映出腐败问题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难题,也决定了国际性反腐败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国内坚决“打虎”“拍蝇”的同时,还高度重视同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进行反腐败合作,开展境外“追逃”的“天网行动”“猎狐行动”。针对仍有腐败分子外逃滞留不归的现象,党的十九大指出继续坚定不移地“打虎”“拍蝇”“猎狐”,“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这表明了党坚决“追逃”以切断腐败分子后路的坚强决心,有力地消除了腐败分子将国外当成“避罪天堂”的幻想。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追逃工作成效显著,对腐败分子极具震慑力,使一些企图外逃的人员放弃了幻想,新增外逃人数明显下降。党的十九大后,中国的反腐败将继续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积极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以不断取得追逃追赃新成果。五是完善党和国家自身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创新巡视巡察监察等体制机制:“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些做法,是对我们党反腐倡廉历史经验的进一步弘扬。1949年的“共同纲领”规定,在县市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设人民监察机关,以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和各种公务人员是否履行职责,纠举其中违法失职的机关和人员。195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建立国家行政监察制度。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行政监察机关积极配合了政权建设、恢复生产、统一财经、稳定金融和物价、抗美援朝、土地改革、三反五反等工作。1954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分别决定在国务院设立监察部,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监察厅、局,代替国家各级行政机关的人民监察委员会;在党内设立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监察委员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创新体制机制,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如“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完善统计体制。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等等。这些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很多源于党的反腐败历史经验,具有鲜明的历史继承性。可以想见,在未来一个时期,中国反腐败将释放反腐败制度蕴含的力量,将不断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强化刚性约束。六是更加注重反腐败的政策和策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体现了党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策和策略。反腐败斗争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的政治斗争。反腐败斗争的目的不只是惩治极少数严重违纪并已涉嫌违法的人,更是为了维护党的勃勃生机,永葆政治清明的本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雷霆万钧之势强力反腐败,严肃查处了一大批违法乱纪的腐败分子,同时也注意了领导反腐败的政策和策略,比如,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有利于挽救处于错误边缘的党员干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发挥理想信念教育的优势,立足教育挽救,让审查对象学习党章,重读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促使其认识背离信仰和宗旨所犯的错误,有利于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最能体现党领导反腐败高超策略水平的是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发现违纪苗头就及时谈心提醒,抓早抓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的成为违纪处理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体现了党的政策的刚性约束,让广大党员干部口服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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