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四国 |
老师职称:浙江大学法学学士 烟台大学民商法硕士
主讲课题:《盈科内部和企业开展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民事案件代理实务》
常驻地:
邀约电话:13811229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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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四国老师(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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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从事法律工作18年,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和诉讼技巧,擅长办理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尤其擅长代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承办参办房地产和建筑工程案件上百起,担任多家建筑企业法律顾问,在建筑工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另外,在处理债权债务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房屋买卖纠纷、合同纠纷、甚至刑事辩护案件时也是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以高质量的服务获得客户的广泛好评,并和多家媒体、网站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研究领域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合同法、公司法的教学工作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欠款纠纷
主讲课程
《盈科内部和企业开展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民事案件代理实务》
授课风格
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不搞个人英雄主义,团队合作办案,专业知识+敬业精神+团队智慧+模拟开庭,胜诉有保障,虽然不是承诺但胜过承诺!善于从客户的行业特点、案件细节及客观实际出发,并创造性地融通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等各法律学科理论,审时度势的利用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的力量,结合实务经验,四两拨千斤,巧妙处理法律事务,使客户利益最大化。
客户见证
浙江省某市建筑总公司与浙江某市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
原告山东公司与被告湖北某公司、第三人劳动服务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天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建筑公司建筑工程合同承包工程纠纷
昆明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昆明某某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刘某某诉中铁某某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福建省某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彭某要诉湖南省某某安装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秦某某诉被告吴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湖南省某某市建筑劳务公司与天津市大港区某某建筑工程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客户点评
刘四国律师现执业于亚洲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在全所员工三千六百多人中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建设工程法律论坛沙龙以及其他法律实务交流活动,深受同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