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仁,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湖南省嘉禾县人,中国致公党党员,法学博士,现为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他是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学理论研究会会长、湖南省社会学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普法讲师团成员、致公党湖南省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政党理论与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致公党湘潭市委副主委。曾任《湘江法律评论》第7-10卷主编。研究方向:主要从事法理学、法社会学与法律文化方面的教学与研究。胡平仁教授认为,到目前为止,法学较为关注学术或知识“工具性”的发展,忽视了对法律制度的文化土壤和法学“人文性格”的关注,进而缺乏对社会人文精神养成和发展的影响。而过早形成的门户观念与狭隘的“专业槽”思想,正成为法学进一步繁荣发展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