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印,男,汉族,1947年7月生,山东梁山人,196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武警中将警衔。现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原副政治委员兼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履历:1969.03——1973.02,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任陆军步兵团炮连战士。1973.02——1974.10,陆军步兵团炮连排长。1974.10——1979.03,陆军师政治部组织科干事。1979.03——1990.05,济南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青年处干事、副处长,组织处处长。1990.05——1993.04,陆军师政治部主任。1993.04——1996.10,陆军师政治委员。1996.10——1998.01,武警师政治委员。1998.01——2000.04,武警河南省总队政治委员(其间:1995.09—1998.07在济南陆军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函授学习)。2000.04——2002.03,武警北京市总队政治委员。2002.03——2005.07,武警部队政治部副主任兼北京市总队政治委员(其间:2002.09—2005.02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2005.07——至今,武警部队副政治委员兼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武警部队党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