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新苗,男,汉族,1964年10月生,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人,中共党员,国际私法专业博士,法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1997年获武汉大学国际私法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到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是学校引进回湖南省工作的第一位国际法学博士,曾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处处长、教务处处长、评建办主任等职。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做过博士后研究,先后留学德国和瑞士,与欧洲著名法学家合作研究跨国收养法律问题。学术兼职: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学会理事,第三届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湖南省学科评议组成员,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湖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