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琪,刘志琪1951年11月生于黑龙江,1968年5月至1975年10月,下乡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独立营,197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工程系给水排水专业,同年分配到原国家建委城建总局市政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建设部城建司法规处副处长、处长,供水节水处处长、综合处处长、城市水务处处长,城建司助理巡视员,中国城镇供水协会秘书长。现任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高级工程师。
1968年5月至1975年10月,下乡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独立营;
197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工程系给水排水专业;
1979年分配到原国家建委城建总局市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