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芳,女,汉族,1954年10月生,北京市人,1970年7月参加工作,197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务院港澳办党组成员。1970年——1978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官厅煤矿工人、宣传干事、人事干事;区工业局组织干事;共青团门头沟区委副书记、书记(其间:1977年——1978年,下清水村工作队指导员);
1978年——1992年,共青团中央办公厅研究处干事、调研组组长;研究室编辑处副处长、处长;宣传部副部长(其间:1985年——1987年,抽调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992年——2003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城乡工作部副部长、部长;办公厅主任;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兼妇女研究所所长;
2003年——2012年,中央纪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理事长(中共十七大代表);
2012年——2013年,中央纪委驻广电总局纪检组组长,广电总局党组成员;
2013年——2016年,中央纪委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组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
2016年1月——2017年06月,任中央纪委驻港澳办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17年6月——2017年12月,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党组成员;
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