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静,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一级主任药师(专业技术二级),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第九、十届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药品委员会委员、主任评审员,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药品技术监督检验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新药化妆品评审专家、中国药学会药物检测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药学会副理事长。《药物分析杂志》编委,第四军医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兼职教授。
长期致力于食品药品的标准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国家科技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省科技厅科研课题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主编参编专著7部,获国家发明专利6项,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共5项。